小说主人公是萧锦鹤罗玉珍,书名叫《自作多情的笑话》,本小说的作者是乌昂为王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休养几日后,皇后娘娘请我进宫一叙。她在御花园设宴款待,备好我最爱的梅露和点心,言谈间尽是对我的喜欢。「早听说罗御史家的二小姐落落寡合矫矫不群,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本宫若是有你这样一个妙人做儿媳,可
休养几日后,皇后娘娘请我进宫一叙。
她在御花园设宴款待,备好我最爱的梅露和点心,言谈间尽是对我的喜欢。
「早听说罗御史家的二小姐落落寡合矫矫不群,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本宫若是有你这样一个妙人做儿媳,可要烧香拜佛感谢菩萨保佑了。
「听锦鹤说你生辰将近,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气氛实在很好,我多喝了两杯,只觉得脸颊绯红。
真想借着酒劲,为我和萧锦鹤求一个未来。
「娘娘,臣女斗胆,想求一段姻缘。」
萧锦鹤就坐在我对面,他捏着酒杯,眉眼间添了几分冷意。
我若强要嫁给他,他真忍心让我落得万箭穿心的下场吗?
梦中我与他成婚后,阿姐寻死觅活闹得满城风雨,皇后降罪,罚她削发为尼。
却没料到萧锦鹤不顾纲常王法,硬是杀入庵内将她接回太子府。
他爱她,即便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爱她。
他的人生顺风顺水,他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可旁人递到他手边的,又不比他亲手争来的有意义。
他对阿姐的爱情,在反复打磨中变得熠熠生辉。
那已经不仅是一段爱情,而是他孤军奋战、以一人之力敌雷霆怒火的高光时刻。
她是他的明珠,记载着他的无畏,他又怎能让明珠蒙尘?
所以我,必须得死。
我死了,才好腾出华美的托架,来摆放他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佳话。
皇后笑眯眯地问我喜欢哪家的公子。
萧锦鹤的名字就在嘴边,可我死活说不出口。
梦中种种,每一刻都真实得像是亲身经历,其实我对他的喜欢,在那几年里也消磨得差不多了。
留下的,只是不甘心吧。
「娘娘,臣女……」
我话音未落,人群中忽然一阵骚乱,奴才们一窝蜂地护在皇后与萧锦鹤身前。
一支箭矢直直地冲向我,箭尖带着凌厉的寒光,恍惚间我看见无数箭影扑面而来,万箭穿心……死亡的恐惧席卷全身。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萧锦鹤!求求你我不想死!」
那箭砰地扎进面前的案几,我蓦地回神,才发觉自己喊了一句多荒唐的话。
幸好现场一片骚乱,大抵没人注意到我的失态。
有人扯着我的胳膊将我拽起来。
「怎么不知道躲开!」
萧锦鹤话里带着薄怒。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一肚子话卡在喉咙里,可我不敢开口,我怕自己忍不住要哭,我不想丢脸。
有人驾马疾驰而来,萧锦鹤怒斥:「完颜术,你越来越没有规矩!」
「我便是没规矩,太子殿下又奈我何。」
那人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厚重的、不以为意的,不羁且无礼。
我只看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拔走案上的箭矢,浑身便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马背上的人轻轻一笑,他在嘲笑我,嘲笑我胆小如鼠。
完颜术,他是完颜术……
就是他,率铁蹄践踏我朝江山。
就是他,要我以命祭战,赐我万箭穿心。
因为在梦中,我曾弄瞎他一只眼睛。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