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比我大两个月,但是古灵精怪的,又磨人的要命。到最后,妥协的往往都会是我。因为,直到我憋红了脸,心不甘情不愿的喊出那声姐姐,她才肯放过我。那时的她,还未曾褪去稚嫩,在别的男生面前,还会端着她大她只比我大两个月,但是古灵精怪的,又磨人的要命。到最后,妥协的往往都会是我。因为,直到我憋红了脸,心不甘情不愿的喊出那声姐姐,她才肯放过我。那时的她,还未曾褪去稚嫩,在别的男生面前,还会端着她大小姐的架
她只比我大两个月,但是古灵精怪的,又磨人的要命。
到最后,妥协的往往都会是我。
因为,直到我憋红了脸,心不甘情不愿的喊出那声姐姐,她才肯放过我。
那时的她,还未曾褪去稚嫩,在别的男生面前,还会端着她大小姐的架子。
陈婉柔刚要安慰他,角落里啪的一声摔出一个玻璃杯。
竟然是一向与我不对付的陆司昂。
陆司昂一张俊脸板着,声音也带着愠怒,「陈婉柔,你他妈这么多年到底把林岁安当成什么了!」
陈婉柔的脸色也沉了下去,她目光搜寻了一圈。最终锁定在了我身上。
然后,薄唇轻启,「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自始至终只把岁安当弟弟。」
5
好一句只把我当弟弟。
不知道他是不是忘记了,去年我们聚在一起团年,赵思予买了鞭炮,喊我们一起去放。
她懒散的坐在我旁边,拉着我的胳膊笑道,「不去,我们家岁安要在这里陪我。」
旁边有人起哄,「岁安啥时候成你们家的了?」
她一个砂糖橘扔过去,笑的更欢了,「一直是!岁安可是我的童养夫!」
不过半年的光景,她就能直视着我的眼睛,很坦然的说出我是弟弟这种话了。
我将手放在心脏的位置,轻轻的按压了一下。
会疼,会难受,但远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
相反,还有一种终于等到结果的释然。
就好像,十四岁时我把觉得写的特别好的一篇小说,寄给了我最喜欢的杂志社。可是却迟迟没有收到回复。
直到十二年后的某一天,杂志社来了回信,跟我说我的小说没被录用。
我也只会很平静的想,「哦,那我知道了。」
原来在漫长的等待中当初的热血与憧憬,早就已经被磨平。
对陈婉柔的感情,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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