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富要历缑宇德,书名叫《一头吃肉魔》,本小说的作者是甄选意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是一只吃肉魔。不对。我是一条吃肉魔。也不对。我是一头吃肉魔。算了,无所谓。最主要的是,我想吃肉。白花花的鱼肉,赤裸裸的鸡肉,甜滋滋的牛肉,让我翘上天的五花肉。但我最想吃的还是隔壁老头家的那条黄狗的肉。
我是一只吃肉魔。不对。我是一条吃肉魔。也不对。我是一头吃肉魔。算了,无所谓。最主要的是,我想吃肉。白花花的鱼肉,赤裸裸的鸡肉,甜滋滋的牛肉,让我翘上天的五花肉。但我最想吃的还是隔壁老头家的那条黄狗的肉。他家的黄狗我看了七年,想了七年,流出的涎水叠起来比我的自行车还要高。通常老头出门的时候会把绳子套在它脖子上,防止它咬人。哎呀,那是条凶猛无比的大狗,全身的毛里沾满污垢,呲牙咧嘴,还瞎了只右眼,四条腿倒挺健全,跑起路来都带风,有一次它边咆哮边冲我疾跑,吓得我赶紧丢下手里属于它的食碗,我只不过是想尝一口它的粮食罢了,没必要这么大反应吧,又不是吃不起。哦,好像它还真吃不起。碗很轻,只有免费的空气,以及破损的碗角。不是我说,那老头也忒抠门了,连个鸡爪子都不给狗吃,不给狗,我怎么去偷?还是说又让我去他家?想到他的家我就一阵烦躁,我才不想去他家,他家破破烂烂的,下雨的时候屋顶瓦片间淅淅沥沥漏水,泥土地上摆满五花八门的盆,洗脸的,洗脚的,浇粪的,泔水桶,垃圾桶,甚至连他肮脏的瓷缸杯都被翻出来接漏雨。坑坑洼洼的地面躺上去隔得我腰酸背疼,我哭得撕心裂肺,眼泪哗哗,一时之间滴在我脖子里的我分不清是眼泪还是雨水,那老头还在我上头笑着抱住我说不疼不疼,一会儿就不疼了。我没有相信,因为我的胸口大腿背部都有青紫色的淤青。我非常气愤,找那老头理论,我说他骗我,老头穿着松松垮垮的背心,笑眯眯地蹒跚步子,说两三天就消了,小女娃子身体恢复快。我还是不相信。他得拿他那条狗给我吃,不然我就告诉别人,他一直在虐待他的狗。脏兮兮的,一身污渍,也没饭吃。村里人心肠好,听到这样的话保不准要联合起来逼老头让他省出自己的粮食给狗吃。不过,上次我吃鸡屎时,没人逼我把鸡屎留给他们各自养的狗,而是围过来让我多吃点,别浪费。他们是热心肠,我很喜欢他们。自从那条黄色的凶神恶煞的狗蹲在门...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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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