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这个。所有人一愣。这是有事。江城便好奇问道:“怎么了?你们发生什么事了?”一听到这个。所有人一愣。这是有事。江城便好奇问道:“怎么了?你们发生什么事了?”“我想让她退伍,她不肯,我们为这事吵了很多遍。”邓振华说。“退伍?”邓振华这一说。江城更疑惑了。夏岚是边防部队的情报参谋,
一听到这个。
所有人一愣。
这是有事。
江城便好奇问道:“怎么了?你们发生什么事了?”
“我想让她退伍,她不肯,我们为这事吵了很多遍。”邓振华说。
“退伍?”
邓振华这一说。
江城更疑惑了。
夏岚是边防部队的情报参谋,中尉军官。
以她这个资质,前途不可限量。
为什么突然让她退伍呢?
这个伞兵…
“她那个工作太危险了,要经常跟毒贩打交道,这要是哪天运气,点背…”邓振华欲言又止。
“不退也行,我说让她调个文职。”
“她不肯。”
“你说我们家,有我一个拼命的就行了,犯不着让她也去,对吧?”
邓振华颇感无奈。
说实话。
这个事,他跟夏岚提过不知多少次了。
可夏岚呢,也很强势,不肯就这么退伍,要么马革裹尸还。
这让他头疼不已。
“孤狼,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去劝劝夏岚。”
“你的话,夏岚还是听的。”
邓振华说。
听了。
江城应了一声:“有机会吧。”
其实,听到邓振华和夏岚的事。
他想起了自己跟热芭。
当初也是因为产生了分歧。
一气之下,才导致分开的。
“有机会,我一定好好劝劝夏参谋。”
“嗯。”邓振华笑着,连连点头,就好像江城一定能劝成功。
“行了,先别聊这个了,我们得去电视台了。”这时,史大凡看了一下时间,说。
跟电视台约好了时间。
迟到了不好。
江城也才反应过来,聊天把这个都给忘了。
“行,咱们赶紧出发吧。”
“来!”
江城伸出一个拳头来。
这是侦察兵的仪式。
也是他们B组执行任务前的一个仪式。
“坚决完成任务!”
“坚决完成任务!”
“坚决完成任务!”
完成仪式。
庄严说:“那我就照顾小若了。”
“嗯。”
去电视台拍宣传照。
也不方便照顾女儿。
只能留给庄严照看。
江城叮嘱江念若:“小若,你跟小庄叔叔在家里,乖乖的。”
“好。”
小家伙奶声奶气回着。
“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呀?”
“很快。”
江城笑了一下。
没多说。
跟邓振华和史大凡一起离开,去马桶电视台。
这一进电视台。
立刻引起了不少工作人员的注意。
“这就是特种部队的教官?”
“真的好帅啊。”
“尤其是那个穿便装的,简直无敌了。”
“穿便装的故意不是吧。”
“那要不是就太可惜了。”
“我跟你们说,这个人要是上了综艺,那绝对爆炸!”
江城长了一张俊俏的脸。
但跟现在娱乐圈的那种小鲜肉不一样。
黑黝黝的皮肤,让他看起来,更加有男人的魅力。
身上的肌肉很匀称,不像是健身房里的怪物。
这种男生。
那简直就是万千少女的梦啊。
秒杀了娱乐圈所有的小鲜肉。
…
“哟,咱们这么受欢迎啊。”
邓振华看到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在看他们。
有的女生,还拿起了手机在拍他们。
他忍不住还比起了手势,把那些拍照的女生都逗笑了。
史大凡觉得邓振华丢人,说:“差不多行了哈,别给我们丢人了,你没发现,人家是在拍孤狼的。”
“我知道。”
邓振华也不傻子。
那些女生看江城的眼神,都要流口水了。
他羡慕嫉妒啊。
“我说孤狼,你怎么能长得这么帅呢。”
“是不是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史大凡笑着,调侃。
“必须的。”
“哟,你还挺自信。”
“伞兵不自信,能当伞兵嘛,真是的。”
江城在旁边听着。
很淡定。
来到节目组的办公室。
“你好。”
“你们就是狼牙特种大队的?”
制片人看着江城,邓振华,还有史大凡三个人。
他是做娱乐做综艺的。
第一眼就是看到了江城。
江城长相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太帅了。
现在娱乐圈里,颜值当道。
女的只要漂亮,不管有没有演技,有没有唱功,只要肯花大价钱推,就能有人喜欢,会火。
男的也一样。
长得好更是吃香。
尤其是江城这种特种部队里出来的,那种硬汉的帅,在娱乐圈很极其稀少,可以说是没有。
这一下。
节目的收视率有保障了。
长相帅气的特种部队教官,就这一个话题,绝对能吸引不少观众。
就更别提,在节目当中,这种帅气的教官,还能跟女明星起一些化学反应。
话题度就更高了。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