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担任主人公的小说叫做《金蝉下凡》,该书是作者“”诚意出品的一本高质量小说,反转不断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我穿越到了西游,在河边捡到了一个男婴。二十年后我才发现,我捡到的,是唐僧。彼时,他已经被我养成了一个高大英挺,走路虎虎生威的彪形大汉。我默默给西行路上的妖怪们点蜡。车祸死后,我的灵魂穿越到异界,变成了一株草。五百年风吹日晒,卷生卷死,我终于修成了人身。我决定下山大吃一顿。吃饱喝足回山时,却瞧见江边似有什么东西。我走近一看,竟是一个月大的婴儿!我连忙施法把孩子捞上来
车祸死后,我的灵魂穿越到异界,变成了一株草。
五百年风吹日晒,卷生卷死,我终于修成了人身。
我决定下山大吃一顿。
吃饱喝足回山时,却瞧见江边似有什么东西。
我走近一看,竟是一个月大的婴儿!
我连忙施法把孩子捞上来。
竹篮中的婴儿白嫩可爱,脸上依稀还带着泪痕,许是哭累了,此刻正沉沉睡去。
难道是弃婴?
我猜测。
此处偏远,更是常有猛兽出没,我只得将他带回山中洞府。
起初我是想把孩子送到山下农户中让好心人抚养,可这个孩子着实乖巧可爱,几百年来,我难得地过了几天欢快日子。
我决定把他留下来。
「修行之路孤寂,往后有你陪我,我也能多些乐趣了。」
我摸了摸这个孩子的头。
小孩窝在被子里,眼睛明亮,好奇地看着我。
「在江边发现,就叫你江流吧。」
说完,我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有点耳熟。
算了,不管了,就叫这个吧。
山中无岁月,转眼间,二十年须臾而逝。
我坐在悬崖边,一边欣赏着风景,一边美滋滋啃着西瓜。
「我就知道你在这。」
一道清朗的男声出现在身后。
「你不该这么荒废光阴,有偷懒的时间,不如用来修行。」
我回过身,差点被一个铮亮的光头亮瞎眼。
太阳下,江流虎虎生风地朝我走过来。
山中多猛兽,有修为的妖精不在少数。
自从一次一只狐狸精趁我不在,破了我的阵法差点吃掉江流后,我就开始从山下请人教他武功,也会传授他修行术法。
江流天赋异禀,学什么都快,教他武功的先生都换了好几个,兼之又亲眼看到山中的危险,他学得更加勤奋。
每日卯时起,先打一套拳法,做 500 个伏地挺身,500 个引体向上,做完饭叫我起床后去打坐修行;中午回来做饭,用完饭后下山历练;傍晚回来做饭,做 500 个伏地挺身,500 个引体向上,然后继续打坐修炼。
若不是我好歹还有那么多年修为在身上,如今还真没什么可教他的。
我望着他的身形,不忍直视地别过脸。
看看这高挑结实的身材,孔武有力的臂膀,虬结精壮的肌肉,宽腰窄背倒三角,加上那个能闪瞎人眼的光头,走到人身边都令人害怕。
看上去能拳打镇关西,倒拔十株垂杨柳。
「小屁孩,你管我。」我回过身继续啃西瓜。
江流手一撑,利落地翻身坐在我旁边。
「我不小了,我已经长大了。」他认真看着我。
我看着他俊朗的脸和铮亮的头,幽幽叹了口气。
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那个总是跟在我身后的小屁孩已经长成可靠的青年了。
「怎么样?住持有没有说什么?」我怏怏问道。
说起来,这臭小子不知道什么毛病,自从五岁偶然捡到一本佛经后,像是开了什么窍一样,对佛法一发不能自拔,还总觉得自己天生就是个当和尚的料。
被我揍了几次屁股后,还是一点没收敛,经常借口下山买经书研习。
更过分的是!三年前还偷偷跑下山,找住持替他剃了头,决定出家!
我冷冷看着他闹,也不插手,果然,不过半个月,这家伙又顶着个光头灰溜溜回来了。
「你怎么都不去看我?」他小声问我。
「哟,回来啦,不是瞒着我要出家吗?」我阴阳怪气地嘲讽,「你是不是闲得慌,好好的自由人不做,非要去当和尚。」
他英挺的剑眉皱着,偷偷摸摸用余光瞟我。
「我是想当和尚,可是我也舍不得你啊。」
总之,自此之后,江流依旧如从前那般和我在山上生活,只是往山下跑得勤了些,对各种佛经一点就通,连长老都说他有慧根。
勉强算是半个和尚吧。
几天前,他说他总是做一些离奇的梦,梦中佛光闪耀,醒来后总觉得山下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他。
跟我商量后,他决定下山问问主持,一探究竟。
他沉默了片刻,而后轻轻开口:
「我在山下遇到一人,他说他自西而来,寻找能取得大乘佛法,了百冤之结,消无妄之灾的有缘人。」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