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啵啵仔,书名叫《我放手了》,本小说的作者是啵啵仔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满地狼藉,房间里窗帘紧拉着,佣人的饭送到门口,凉了又换,换了再凉。整整三天的时间,杨依依没踏出过房门半步,滴水未进。整个人疯魔了般,眼下深深的乌青,两颊凹陷,若有人看到还以为厉鬼爬上了人间。“厉湛巽,你
满地狼藉,房间里窗帘紧拉着,佣人的饭送到门口,凉了又换,换了再凉。
整整三天的时间,杨依依没踏出过房门半步,滴水未进。
整个人疯魔了般,眼下深深的乌青,两颊凹陷,若有人看到还以为厉鬼爬上了人间。
“厉湛巽,你不得好死!”
“既然不爱为什么要娶我!”
“见过直的,没见过你这么直的!”
她嘴里嘟嘟囔囔,耗尽了力气,厉湛巽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家里,更不会管她的死活。
他不是说了么?
只当她是哥们儿,因为父母都知根知底,才会促成这桩婚事,现在,他有心上人了,已经没必要维持这段关系。
“太太,您开开门吧,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向老夫人交代……”
佣人在门外苦口婆心地劝慰,“你还年轻,没什么过不去的坎。”
“咔哒。”
门开了,杨依依如同行尸走肉般,吓了佣人一跳。
紧接着,她端起饭碗,囫囵地往嘴里塞。
没错,她不能死!
死了厉湛巽也不会心疼,她要好好的活着,亲眼看看厉湛巽那个混蛋招报应!
填饱了肚子,几近把胃撑爆,杨依依洗了个澡,重振旗鼓,对着镜子拨了拨齐肩黑发,破天荒地化了妆,确定看不出黑眼圈才拨通了陆瑶的电话。
“陪我喝酒,不醉不休!”
她要将厉湛巽从心底剜去,那个臭男人,不配占据她任何一分一厘的爱意!
华灯初上的酒吧,人声嘈杂,灯红酒绿间觥筹交错,身穿休闲西装的女人趴在吧台上,踩着高脚凳的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蹬掉了一只。
“喂,就你这酒量,刚开始喝就醉了,还一醉方休呢!”陆摇睨了眼身旁烂醉如泥的女人,掂着手里的杯子毫不掩饰地嫌弃。
“我没醉!”
女人似不甘心,猛拍吧台,抬起头来,黑发遮住了半张脸,隐约能见两颊驼红,含糊不清嘟嘟囔囔,“他把我当什么了?结婚的工具人吗?谁稀罕他的房,什么财产,他是猪油蒙了心还是怎么了?我喜欢谁,心里没谱?”
她声音太大,甚至盖过了酒吧嘈杂的音浪。
陆瑶小拇指塞进耳朵掏了掏,“你跟他说过,你喜欢他?”
七窍冒烟的女人兀地一怔,下一秒瞬间萎靡不振,似霜打过的茄子趴回吧台,“那……倒没有,说了又能怎么样,他压根就没把我当女人看过……”
每每想到这两年的婚姻,她的心就更痛一分。
陆瑶有心安慰几句,这时,身旁探来另一人的身影,她瞄了瞄杨依依,似确定了身份,悠悠然地坐在了高脚凳上。
一把散发着金属光泽的车钥匙随意地往吧台上一丢,精致的法拉利标志过于招摇。
女人傲气地像一只孔雀,抖了抖酥胸,拢着波浪卷长发叹了声,“哎,有些人呐,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也不怪拴不住男人的心。”
“穆归燕?”陆瑶认出女人身份,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她。
听着这个名字,杨依依浑身一僵,保持着埋头耷脑的姿态,拳头却已经握紧。
穆归燕,正是那个和厉湛巽传绯闻的小明星!
冤家路窄,没想到在这里能碰上!
“哦?你是我的粉丝么?”女人斜睨着眼瞟了陆瑶一眼,勾起红唇笑得像一只玉面狐狸。
“谁他妈是你的粉!不要脸的货色,勾引有妇之夫很得意,嗯?”陆瑶挽起袖子来,唇瓣中间嵌着一颗唇钉,大有大姐头要干架的气势。
穆归燕故作惊慌地身形后倚,眉心拧起来,“你该不会是在说厉总吧?”
陆瑶面皮抽动,就要抑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穆归燕忽然莞尔一笑,瞥了眼那把车钥匙,“咯,这可是厉总送的,我现在可是厉总掌心宝,杨家那个男人婆根本不配跟我争宠,懂?”
男人婆?
去特喵的男人婆!
杨依依已经清醒了三分,豁然起身,向着穆归燕走过去。
就两步的距离,穆归燕看到的是,女人短发凌乱,发丝间一双腥红的眼,仿佛化身成嗜血的屠夫。
她心里“咯噔”一下,这才有了点怯意。
兔子急了还咬人,这杨依依该不会真敢当众行凶吧!
她一咬牙,撕X,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
当下,近在眼前的杨依依已经揪起了她长裙领口……
“呕——”
出人意料的,杨依依胃里排山倒海,埋在穆归燕心口,稀汤寡水吐了一通。
时间仿若静止了般。
掺杂着胃液的酒味,伴随着温热的气息,穆归燕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整个人犹如推下了无间地狱。
这比头破血流,还让人难以忍受!
穆归燕气得浑身发抖,杨依依却如没事人一般,醉眼迷离地抬起头来,拍了拍她的肩,“不好意思,没忍住。”
说完,她踉踉跄跄往前蹿,可刚走两步,却不得不停驻脚步,掀起眼皮,仰望着跟前的身影高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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