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瞬刚在 B 市念完大学,现在回 A 市,是准备下个月进入沈氏集团工作。因为自己的别墅还在装修,就暂时住到了沈存这里。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是自由的无业状态。也就是说,我快乐的打工,也要到了尽头。沈瞬刚在 B 市念完大学,现在回 A 市,是准备下个月进入沈氏集团工作。因为自己的别墅还在装修,就暂时住到了沈存这里。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是自由的无业状态。
沈瞬刚在 B 市念完大学,现在回 A 市,是准备下个月进入沈氏集团工作。因为自己的别墅还在装修,就暂时住到了沈存这里。
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是自由的无业状态。
也就是说,我快乐的打工,也要到了尽头。
以前沈存去上班后。我就一整个大放松。管家人也很好,对我浑水摸鱼的行为也非常容忍。
然而现在,我相当于多了一个监工。
为了显示出我仿佛很忙的样子,我拿了个鸡毛掸子,装模作样地东扫扫西扫扫,时不时瞥躺在沙发上玩手机的沈瞬几眼,生怕他觉得我不干活,在摸鱼。
还好午饭沈瞬是在外面吃的,下午也不在家。趁着他还没回来,我赶紧又订了一次跟昨天一样的晚饭。
沈存晚上不回来吃,沈瞬一个人吃完了晚饭,优雅地用纸巾擦了擦嘴,然后喊我:「小保姆。」
我迅速跑到他身边,无比狗腿:「有什么指示吗少爷?」
沈瞬那双好看的眼睛看着我:「晚餐很好吃,明天也可以做吗?」
不可以!我听见我的钱包在咆哮:不可以!
这家餐厅是有多好吃啊?能让这位少爷连吃三天都不带腻的!
原本订外送是为了不失去工作,但现在他要继续这样吃下去,我的工资都不够倒贴的,还不如辞职呢。
贫穷使我变得诚实。我眼一闭,心一横,开始装哭装可怜:「我错了少爷。我不该骗你的,这些都是我订的外卖。」
沈瞬一脸平静:「嗯,我知道。」
我正打算偷偷把鼻涕眼泪往他的 LV 外套上抹,听到这话动作都停了:「你知道?」
「知道。我就是诈你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诈出来了,你也太蠢了。」
我扭头就走。
别的小说的男二是属于读者的。
这部小说的男二是属于垃圾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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