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傅珩祥秦乐瑜,书名叫《老同学好久不见;傅珩祥秦乐瑜》,本小说的作者是秦乐瑜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第二十一章 一眼心动“叮铃铃——叮——”秦乐瑜翻了个身,一巴掌按在了床头柜上的闹钟。世界安静之后,她扯了扯被子,又睡了过去。还没睡两分钟,她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秦乐瑜嘟囔了一句,迷糊着将手机接通,放在
第二十一章 一眼心动
“叮铃铃——叮——”
秦乐瑜翻了个身,一巴掌按在了床头柜上的闹钟。
世界安静之后,她扯了扯被子,又睡了过去。
还没睡两分钟,她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秦乐瑜嘟囔了一句,迷糊着将手机接通,放在了耳边。
那边是秦父的声音:“乐瑜,起床了没有啊?今天可是开学的第一天。”
秦乐瑜立刻就从床上坐了起来,揉着朦胧的眼睛说:“爸爸,醒了。”
“刚醒吧?我还不知道你,小懒虫一个。”秦父笑起来。
“爸爸!”秦乐瑜有些嗔怪地喊了一声,穿着拖鞋走向卫生间,“爸爸,你没在忙吗?”
秦父在那边伸了个懒腰:“再忙也得休息一下,我看时间正好给你打个电话,自己去上学没问题吧?”
“爸,我已经是大学生了,不是小孩子,放心吧。”秦乐瑜把手机放在一旁,咬着皮筋给自己扎了个干净利落的马尾辫。
从母亲离世之后,父亲便参加了红十字医生志愿组织,常年奔波在各个需要帮助的地方,就连秦乐瑜的高中生活,他都没有陪伴太多。
不过秦乐瑜从来没有埋怨过,成绩也一直保持着优秀。
只是在选择大学的时候,她坚持要报这所北苑大学,让秦父有些纠结,但最后还是遵从了她的意愿。
选择这所大学的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
秦乐瑜看了镜子中的自己,深吸了一口气。
从今天开始,她就是北苑大学医学院的学生了。
北苑大学的校徽很好看,是一枚漂亮的丁香花,她小心仔细地将它别在衣服上,背上包出门了。
时间还充裕,秦乐瑜准备在楼下的小笼包店吃早餐,店老板热情地打招呼:“是北苑的大学生啊。”
秦乐瑜笑了笑:“是呀老板。”
老板的手指往身后一指:“里面也有你们学校的两个同学呢。”
秦乐瑜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见里面的桌子前坐着两个男生,胸前带着北苑大学的校徽。
其中一个男生的面容有些清冷,眉宇间都是桀骜,神色有些不耐烦,像是被什么事困扰一样。
不过一眼,秦乐瑜就愣在了原地。
竟然是他,傅珩祥。
她慌忙地移开视线,心脏咚咚地跳起来,强装着镇定对老板说:“果然是校友呢,”
小笼包被老板放在桌上,秦乐瑜看着那冒着热气的包子,就出了神。
她有一个秘密,一个谁也不知道,只属于她自己的秘密。
她喜欢傅珩祥,或者应该说是暗恋,因为傅珩祥完全不知道她是谁。
秦乐瑜暗恋了他整整三年。
而她之所以坚持着要来这所远离家乡,处于北方的北苑大学,也是因为她知道傅珩祥报了这所学校,才跟着来了。
秦乐瑜没有什么过多的想法,只是想能多看到他几眼,罢了。
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
秦乐瑜稳住心绪,好不容易才用筷子夹起一只小笼包,就听见里面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珩祥,你怎么了,发什么呆呢?”
她的心猛地一惊。
难道……他认出她了?不会的,他高中的时候根本就不认识她,他们连交集都没有。
但好奇心害死猫,秦乐瑜还是缓缓转过头,看向傅珩祥。
不料,却是四目相对。
秦乐瑜愣住。
她似乎是沉溺在了傅珩祥的那一双深不见底的潭水一般的眼眸里,甘愿往下沉落,再也不逃离出来。
她没有移开视线,他也没有。
而傅珩祥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眉毛轻轻皱起。
没人注意到,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正轻微的颤抖着。
不知道就这样对视了多久,傅珩祥蓦地站起身,将秦乐瑜吓了一跳,连忙收回了视线。
她连小笼包都没再吃一口,拿着包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小笼包店。
看见她的动作,傅珩祥脚下一动,似是要追上去。
另一个男生方锴却拉住了他的衣袖:“你去哪儿啊?”
傅珩祥用力扯出自己的衣服,抬脚追了出去,可是再看,这街道上哪里还有秦乐瑜的身影了?
方锴给老板付了钱追出来,拧起眉:“你是怎么了?吃错了药了这一大早上?”
傅珩祥呼出浑浊沉重的一口气,淡漠地看向好友。
“你信不信,这个世界有重生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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