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林屋屋萧礼,书名叫《心跳医师》,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姐姐我也不养鱼啊。」我抓住他的手,说道,「沈默他不是我的菜。你懂的,我喜欢的类型。一直是你这样高冷禁欲型的。」萧礼:「谁告诉你,我禁欲?」「你不是吗?那为什么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月才一次?」萧礼笑了
「姐姐我也不养鱼啊。」我抓住他的手,说道,「沈默他不是我的菜。你懂的,我喜欢的类型。一直是你这样高冷禁欲型的。」
萧礼:「谁告诉你,我禁欲?」
「你不是吗?那为什么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月才一次?」
萧礼笑了一声:「林屋屋,你就是因为这个和我分手的?」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就是。
和他在一起,总让我有一种强抢民男,亵渎神明的感觉。
萧礼是我主动追求的。在一起半年我们才拉手。一年我终于碰到他的嘴,直到今年的情人节,他才同意上我家坐坐。
之后,他像是制订了计划一样。一个月例行一次公事,只少不多。
我不理解,都是精力鼎盛的年纪,他为什么能够如此云淡风轻?
和我一个工作室的哥们分析给我听,说萧礼肾虚。
我:但他每次体力不错。
那哥们嗤笑:保质不保量呗。姐,实在不行,换一个。保质保量比他年轻的,多的是。
笑死,我又不是如此饥渴的女人。我喜欢萧礼,是因为他学历高,有内涵。
又不是因为他的脸和腹肌。
我看了一眼病床旁的萧礼,吞了吞口水。这么久没见,还是有被他帅到。
见我盯着他看,他忽然主动将脸凑近我:「想我?」
「嗯。」
「想也没用,刀口恢复,起码三个月……」萧礼收回自己正被我乱摸的手,冷声道,「才能剧烈运动。」
语气故意加重在剧烈运动上,我就知道他还在吃沈默的醋。
我拉他衣袖:「我和沈默是从小到大的好闺蜜。」
「你和男人当闺蜜?正常直男他肯?」
「他连喊我爸爸都愿意,当闺蜜更不必说了。」
萧礼冷笑了一声:「情趣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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