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爱情埋葬》小说免费阅读!这本书是墨小芭创作的一本言情小说,主要讲阮云喜、顾轻决的故事。讲述了:穿堂风吹过,校服的裙摆轻柔地打在她白皙笔直的双腿上,那是十五岁那年的夏微,美好得就像寒冬的第一缕薄雪。十岁之前我一直住在乡下,小学四年级那年,才被十年来一共见过不足五次的妈妈接回了晏城。在那之前,我一直
穿堂风吹过,校服的裙摆轻柔地打在她白皙笔直的双腿上,那是十五岁那年的夏微,美好得就像寒冬的第一缕薄雪。
十岁之前我一直住在乡下,小学四年级那年,才被十年来一共见过不足五次的妈妈接回了晏城。在那之前,我一直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听说我还没有断奶,就被我妈送到了乡下。
记得小时候我会时常问奶奶:“为什么我不能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别人都有爸爸妈妈,为什么我只有奶奶?”
奶奶疼惜地抱着我,用她温暖的脸颊蹭了蹭我的小脸蛋,告诉我:“因为奶奶最喜欢云喜,奶奶离不开你。”
同样的问题我也问过我妈妈,她告诉我:“是你自己来得不是时候。生你的时候我的事业才刚起步,照顾你哥哥一个我都已经是晕头转向的,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照顾你。你明白了吗?”
我怔怔地点了点头,说:“明白了。”
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是很明白,不过没关系,随着岁月的流逝,我的困惑和不解都被理解和体谅替代了。妈妈很辛苦,爸爸又是一个标准的文人,吟诗作对不在话下,但柴米油盐是半点也碰不得的,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爸爸,自然是没办法帮衬妈妈照顾我。
再说,我的到来原本就是一个意外。
是因为奶奶和爸爸的坚持,妈妈才允许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要知足,要体谅,要感恩,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
关于回到晏城的那一天,有很多细节早已经在我的记忆里发黄发脆,一层层剥落在我平凡而又冗长的生活里。只依稀记得奶奶粗糙温暖的手掌一直推着我,带着浓浓的不舍,一直一直,把我推向妈妈的身边。
记得她几乎是哽咽着嘱咐我:“到了家里要听妈妈的话,要讲卫生,不要调皮把家里弄乱了,被妈妈批评了也不要哭,不要总想着奶奶……”
记得奶奶的眼泪,我的眼泪,一点点,大雨一样浸透着那个干燥闷热的夏天。
尽管新家宽敞得离谱——更离谱的是我竟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尽管这样,我仍是觉得自己像一个突然被丢进陌生牢笼里的小怪物,时刻露出装腔作势的獠牙,准备与这个崭新又陌生的环境抗争到底。
于是开学后没多久,我就成为学校家长会的会议主题。大会围绕着我“不合群”“性格孤僻又不稳定”“殴打男同学”“觉得小兔子很好吃而不是很可爱”“创立一些莫名其妙的组织并号召同学加入”等问题展开激烈的批评和规劝。
事实上我也不是没有试过去适应、去硬撑,也不是没有拼命地努力过,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也曾经带给我无数的动力和希望。可是,当我熬夜啃书,终于从及格线一路突破九十分的时候,当我拿着那张令我骄傲的卷子,满怀希望地以为自己会得到些许关注,哪怕仅仅是一个赞许的眼神的时候,妈妈却因为阮云贺只考了全校第二名而陷入焦虑。
她把我的卷子随手丢进垃圾篓里,不耐烦地推开我,“你这个孩子怎么这样烦,没看见我在为你哥哥担心吗?能不能让我省点心?”
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突然真真切切地确定了,妈妈喜欢哥哥远胜于我。从前只是捕风捉影的预感,这一次证据确凿,尘埃落定了。
没有用的,我对自己说,原本就不喜欢读书不是吗?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永远无法投射出哥哥的影子,硬撑着也无非是一次又一次地证明,无论是变得更好还是变得更坏,我的存在原本就是无关紧要的……
放弃吧。
死心吧。
没有用的。
刚满十岁的我噙着眼泪转身跑进房间里。
新房子里的灯很暖,比起乡下的昏黄来得洁白,也来得刺目。
是了,就是在那样的灯光里,我看见心中那只蠢蠢欲动的小怪物,伸出冰冷的手,将自己根根直立的毛发捋顺了,拔去了坚硬锐利的指甲,然后,以一个逆来顺受的模样混迹在人群里,假装自己平凡却快乐。
直到现在,我理所当然地长成了一个波澜不惊的姑娘——清汤挂面的脸看上去一副好欺负的样子,是走在地铁站经常会被莫名其妙踩到脚的那一类型。即使邮箱里塞满了几百封的未读稿件,还是可以心安理得地喝着咖啡,点开其中一封加了三个感叹号的稿件慢悠悠地读下去。
可可曾说,每一个波澜不惊的女人身边,都注定会有一个波澜壮阔的女人,比如她。此刻,这个波澜壮阔的女人正朝我款款走来,把一沓文件放在我面前,随即迫不及待地压低嗓音小声地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快说,你和宫屿究竟有什么*?”
我笑,“别乱想,只比陌生人多打过一次照面。”
“少来,你骗鬼鬼都不信!”可可白了我一眼,继续说,“那天他看你的眼神,就那个柔情似水的眼神,我掐指一算哪,绝不止打过一次照面那么简单。”
我忍不住吐槽:“就他那双柔情似水的桃花眼,看谁都不会让人觉得简单吧?”
正说着,电话铃声大作,我按下接听键,一个温和有度的嗓音传进来:“你好,云喜,我是宫屿。”
“宫屿?啊……你好,有什么事吗?”疑问句才刚问出口,可可就以母豹子的敏锐速度“嗖”地一下立起耳朵贴了过来。
电话那头传来爽朗一笑,“不知道午休时间可否邀你一起吃饭?旁边的可可也一起来,人多热闹些。”
我这才意识到他似乎在看得见我们的地方,四下环顾一圈,从巨大的玻璃窗望出去,果然就看见宫屿笔直地站在楼梯扶手旁朝我们挥手。
正犹豫着,可可已经露出极端亢奋的表情,一手抓起两个人的包包,一手扯着我往外狂奔,“算我信你没有*,不过现在*来了,你可要好好把握啊,快走快走,朝着*GOGOGO!”
这一天的阳光很好,一圈一圈地闪耀在城市的上空。
吃饭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宫屿已经和我们公司签订了出版合约,老总还特地空出三楼的位置给他做私人画室。
“所以,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宫屿坐在对面,慵懒地卷着面前的意大利面冲我们一笑。
可可倒抽了一口气,挥舞着叉子抗议,“喂喂喂,宫屿,你随随便便就笑成这样子是什么意思啊,小心我告你蓄意*哦!”
宫屿依旧笑容可掬,“荣幸之至。”
可可叹气道:“哎,我可真是生不逢时啊!我的男朋友要是有你一半的温柔可爱,我也算是死而无憾了!”
宫屿无辜地瞪大眼睛,三人面面相觑,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虽然可可素来夸张,但是话又说回来,宫屿的脸庞和神情还真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小动物啊,就是那种毛茸茸的、眼神温良的小动物。
这顿饭吃得很饱,也很尽兴,人生在世吃一顿如意饭也是一件乐事,所以,和宫屿熟悉起来仿佛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打那之后,每到午休时间,宫屿就会慢条斯理地从三楼的楼梯一节一节地走下来,穿一件不是白色就是黑色的上衣——这导致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他是一个色盲,而他的人生就是一个色盲变成大画家的励志故事——然后走到我的办公桌前,笑意盈盈地问我:“今天中午吃什么?可以带我一起吗?”
我一直把它当作一个疑问句而不是一种委婉的邀请来回答:“楼下的麻辣烫啊,又便宜又管饱,十块钱随便吃。”
“好啊,一起去。”
接连吃了一个星期的麻辣烫之后,宫屿的脸色彻底变绿了,是真的很绿的那种绿,深深地、深深地透着一种铁青……对此我挺不以为然:你不爱吃麻辣烫就直说啊,何必摆一张绿色的臭脸给我看?
直到有天下午,宫屿因为接连腹泻晕倒在画室里,搞得全公司都沸沸扬扬,我才终于明白了他脸绿的真正原因。
因为这件事我差点被可可戳穿了脑门,她一脸恨铁不成钢地教训我:“你说说你啊,阮、云、喜!人家虽不是声名显赫的富二代,可好歹也是一娇生惯养的富家子啊,那干净清爽的肠胃构造能和你这个大老粗的一样吗?你倒好,天天带人家吃麻辣烫,天天带人家吃麻辣烫,麻麻麻、烫烫烫!你这是蓄意谋杀你知道吗?”
我小声地辩解:“我既没有求他吃也没有强迫过他……”
可可用一种简直是把人当怪物看的眼神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你是没有强迫他,可你怎么就不想想他干吗非要和你一起去吃呢?”
我仔细分析了一番,得出结论:“可能因为他刚到公司,没什么朋友……”
可可终于忍无可忍地大吼:“他那是因为喜欢你啊阮云喜!傻子都看得出来,宫屿那可是为了你含笑饮砒霜了!”
“砒霜?你这么说有没有考虑过店老板的感受啊,再说,有那么严重吗……”
“你可真是气死宝宝了,重点不是砒霜,重点是宫屿他喜欢你啊!”
他喜欢你啊——
喜欢你啊——
你啊——
啊——
她这一吼,余音绕梁,气势恢宏。
下班时间还没到,宫屿喜欢我的事儿,就已经在全公司广为流传、家喻户晓了。
所以说,绯闻的力量是可怕的。
最终,作为差点用麻辣烫谋杀了公司头牌画手的头号嫌犯,我满怀着深深的自责和愧疚,接受了组织委派我去医院慰问一下宫屿的任务。
提着下班路上现买的果篮一路找到干部住院楼,医院的走廊静悄悄的,弥漫着消毒水特有的味道和清冽的质感。
小时候起我就特别喜欢闻消毒水的味道,淡淡的,凉凉的,庄重而严肃,是生命的降生和弥散开来特有的味道。
还记得五六年级的时候有一堂作文课,题目是“我最喜欢的味道”。大部分同学在老师的提点下很快地写出“母爱的味道”“家的味道”等煽情而又感人的内容。只有我一个人写的是“最喜欢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
有好事的同学拿着我的作文本到处传阅,他们看着那些文字笑嘻嘻地谈论我——
“消毒水的味道很像死人的味道啊!”
“你有病吧阮云喜,怎么会有人喜欢消毒水的味道?”
“喂,我说,你该不会是吸血鬼吧?还是僵尸?哈哈哈……”
在整个班级并无恶意的嘲笑声里,我忽然发觉自己心里的那头小怪兽其实一直都没有真的被驯服,尽管我费尽力气将它打压在心房最黑暗最静谧的地方,但是没有用,它时常会冒出一对尖尖的耳朵,或者充满危险信号的尾巴。
它一直藏在我的心里,随时准备好张牙舞爪地冲出来——我扑过去,毫不犹豫地扯住她们的头发撕打起来。
只有阮云贺,也只有他,才会在我试图撕烂作文本的时候,一本正经地揉着我的头发告诉我:“很特别啊。消毒水的味道让你这么写出来好像还真的很好闻!”
——很特别啊。
当我被心里的那只小怪兽折磨得烦躁不堪的时候,这四个字险些催出我的眼泪。
那只张牙舞爪的小怪兽终于安静下来,我半信半疑地问他:“哥,你认真的吗?”
“当然是认真的!”阮云贺穿着高中部的白色校衫席地坐在我的身边,声音清朗自如地念道,“‘那种味道就像是无数缕魂魄,温柔地弥漫在各个角落’,云喜你还真能写,用词又漂亮,真不愧是爸爸的女儿啊,说不定,将来可以当一个和爸爸一样出色的作家。”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漆黑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那种真情实意的感动汇聚成奇异的光芒,使他看上去格外温柔。
我忽然觉得,原来有一个哥哥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
他驯服了我内心的小怪物,就像一轮巨大而又宁静的月亮,在寒风四起的夜里缓缓旋转出令人安心的清辉。
我正陷在温柔的回忆当中无法自拔,忽然就有人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云喜?在这里发什么呆呢?”
回过头去,看见穿着病号服的宫屿,正微微俯身看着我笑,饱满的嘴唇弯出一道猫咪似的弧线,“来看我的?正好,帮个忙。”
我疑惑地看着他,只见他把一盒还没拆封的香烟仔仔细细地塞进果篮里,再用一颗甜橙轻轻地压好。
我笑问他:“你好点了没有?怎么会腹泻到住院的地步?”
“看你来了我的病就好全了。”他亮晶晶的眼睛冲我眨了眨,说,“本来也没什么大事,我哥非要大惊小怪地给我办了住院手续,做齐了一套全面检查。不过医生也说了,真没事,想走随时可以走。”说完,指着果篮嘱咐我,“这个进去以后别露馅了。”
我点点头,被他像个孩子一样在后面推着肩膀往前走。
到了病房门口我才回过神来问:“病房里有你家人?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先回去。”话音刚落,病房的门霍地一下从里面打开,随即一个浑厚的声音劈头盖脸地砸下来:“臭小子,年纪轻轻就肾亏啊,撒个尿要这么久!别是偷偷跑去抽烟了吧?我告诉你……”
训斥就像炮仗噼啪炸响了好一会儿,声音的主人才发现门外除了一脸笑吟吟的宫屿之外,还站着一个瞠目结舌的我。他有些困窘地细细端详我片刻,随即一愣,大笑道:“怎么是你啊,小云喜!”
我也笑,仰起头看他,“三子,竟然是你!”
几年不见,三子已经是个十足的大人了——我说的不是那些油腔滑调又城府极深的大人,我是说,他看起来沉稳了许多。
没变的是那张标准的北方人的脸,虽然比起从前更加黝黑了一些,轮廓也更硬朗分明了一些,但骨子里透出的大方落拓的气质,仍是清楚地标注着眼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个“拼命三郎三子哥”。
原来他以前时常挂在嘴边的弟弟就是宫屿。
我已经有好些年的时间没有再见过三子了,高考结束后我曾去他的店里找过他,新接手的店主告诉我他已经搬走了,好像是去了外地。
那时候我还很是失落了一阵子。
三子比我们都要年长,我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青涩的胡楂——“我们”指的是夏微、顾轻决、陆小虎,还有我。
那一年我们刚升初二,三子则刚满二十一岁,算起来该是我们的大哥,可我们都爱没大没小地喊他三子。
二十一岁的三子在复宁中学的附近开了一家租书店,兼职给人算卦,后来学校里流行算塔罗牌,他又在店门口竖起了算塔罗牌的招牌。门口的空位也没空闲过,夏天卖雪糕,冬天就卖糖葫芦,半夜还要去夜市摆摊卖烤羊肉串……他的青春岁月就是如此简单粗暴,没有迷茫、没有叛逆、没有为赋新词强说愁,有的只是一张张小面额的人民币,几块的、几毛的,一张一张地摩挲、抚平,整整齐齐地存放起来。
可是他看上去却那么快活,那种快活就像在晨曦中翻腾的大海,一层层地冲撞着岸上的礁石。我总觉得他和别人不一样,和任何一个租书店老板、任何一个卖烤羊肉串的都不一样,他的眼睛里燃烧着旺盛的希望。
那时候的三子还会常常跟我们说起他的弟弟,谁都知道三子有个弟弟,他把自己知道的褒义词尽可能完全地用在了弟弟身上:善良懂事、见经识经、体贴热忱、英俊潇洒……哪个要是胆敢说一句他弟弟的不是,他定不会轻易饶了对方,保不齐就会举起砖头照那个人的脑袋瓜狠狠砸下去。
顺着他弟弟的话题,我们对三子的家事也略知了一二。他们的父母去世得早,三子便中途辍学一心一意地供他弟弟读书,十几岁的年纪就开始东奔西忙,好不容易凑钱开了这么一家多功能的小书店。
他说:“我可以干苦力,什么苦都吃得,但我不干下作事儿,不给我弟弟抹黑。”
就是这样一个人,整日忙得像个陀螺,倒把自己的弟弟养得活脱脱似一个公子少爷,半点苦难也没让尝过。这也成了三子一生最值得骄傲的大事:“我弟弟虽然没爹没妈,但他有我,他和你们这些读书的孩子没区别,都一样幸福快乐!一样娇生惯养!”
那时候我还在想,如果哪天遇到了他的弟弟,我们之间一定会有很多共鸣——我们都有一个天底下最好的哥哥。
话说回来,我们能认识三子,其实全都是夏微的功劳。读初中那会儿,夏微就常常拉着我们一起去三子的店里租书看。
其实她爱看的那些书我全都看不懂,什么加缪、博尔赫斯、卡尔维诺、茨威格……总之全是一些我翻上两页就会被困倦侵袭的怪书。
在看书这件事上,我和陆小虎就臭味相投了,我们都更愿意站在漫画书架那一栏,我翻《天是红河岸》《魔卡少女樱》之类的少女漫画,而陆小虎则看《海贼王》那种热血漫画。但大多数时候,陆小虎连漫画都看不进去,他喜欢隔着一排排散发着油墨味的书架子看夏微。
夏微真的很美。那样小的年纪,已是一副明艳动人的皮相,又有傲骨撑着,远远一望,让人心里微微地发颤。
这份美丽又不掺杂一丝一毫轻薄和骄傲,仿佛对她来说“漂亮”只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像人要吃饭,树要饮雨,原就不需要过多地思索和赞叹。
有时候我也会顺着陆小虎近乎痴迷的目光看过去,那是十五岁的夏微,扎一个清爽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她穿一件干净的、隐隐透出茉莉花香的白色T恤,衣摆扎在藏蓝色的校服百褶裙里,穿堂风吹过,校服的裙摆如海浪,轻柔地抚过她白皙笔直的小腿。就连脚上那双再普通不过的帆布鞋,也永远是纤尘不染的样子。
那样的夏微,美好得就像寒冬的第一缕薄雪,轻盈、洁白,晶莹无瑕。
那是十五岁那年的夏微,也只是十五岁那年的夏微。
她的美丽吸引了无数个正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子,他们远远地望着她,喜欢她、爱慕她,恨不得掏出自己年轻的心送给她。
比如陆小虎,比如陈北诺,还比如三子。
我想,三子喜欢夏微的事儿,可能自始至终就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整个复宁的学生,只有夏微租书可以晚还几天;整个晏城的小书店,也只有三子,会为了夏微的特殊癖好,去进一堆没人看得懂也压根就不会有人租的书回来。
那时候的三子,那时候的夏微,那时候的陆小虎,还有我,如今已经遥远得就像一个不切实际的梦了。
此刻,三子在病房里泡了一壶好茶,绵长茶香里,我们三个气氛融洽地开起了座谈会。大多数时候都是我和三子在回忆往事,宫屿就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仔细聆听。
言谈中我才得知,在我们高考那一年,宫屿患了急性胃炎陷入昏迷,三子接到校方电话,即刻就关了书店去给宫屿看病,后来就在那里安顿下来,拿书店兑出去的钱做起了各种小生意。
加上2009年流感,他又靠着卖口罩和温度计赚得一笔,那之后便凑钱开了家搬家公司。他为人踏实肯干,又肯吃苦耐劳,生意开始便顺风顺水,如今已是个货真价实的大老板了。
这些年不曾见过,他身上那些“不一样”的气质都还被他保存得完好无损,没有腐烂,没有衰败,我真替他高兴。
我低头饮一口茶,茶汤温润。意料之中听见三子不经意地问起了夏微,我笑道:“她很好,如果知道你回来了一定很高兴。”
三子也笑,笑容里竟夹带着一丝少年的青涩,他说:“那就好,她很好,那就好。云喜,过几日我们几个一定要一起聚一聚。”
再添茶时,护士推门而入,叫宫屿出去做一些常规检查。我便不再多坐,和三子互留了电话号码就起身告辞。宫屿忙拦住我,“怎么能让你自己走,等我一下,检查完送你回去。”
三子赶他,“这等美差哪里就轮得到你?老老实实做你的检查,我会送她回去,放心吧。”
宫屿听话地“嗯”了一声,扭头冲我眨眨眼睛,“明天公司再见,小云喜。”
他竟学着三子的语气嘲笑起我来,这个假病号。
回去的路上三子把车开得很慢,他看出我晕车,体贴地为我开了窗。风在耳边缓缓掠过,让我不至于太过憋闷。舒适的进口车在黄昏的车流里匀速前行,车里不合时宜地放着一首老歌。
“回忆里想起模糊的小时候,云朵飘浮在蓝蓝的天空,那时的你说,要和我手牵手,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从此以后我都不敢抬头看,仿佛我的天空失去了颜色……”
不知道为什么,车里的空气忽然间也随着歌曲的旋律变得无限哀伤。
我想起很久以前,和顾轻决分手的那一天,我也是这样安静地坐在三子的身边听音乐,书店里零星地进来几个学生,他们眼神古怪地看向我,又匆匆移开目光。
外面的天空灰成一片,有鸽群呼啦啦地飞过房檐。过了很久很久,我听见三子悲天悯人地对我说:“别哭了云喜,你哭得太久了。”
我这才恍恍惚惚地回过神,原来我一直在掉泪啊,难怪他们要看着我轻声耳语——一个女孩失魂落魄地坐在书店的角落里,滚烫的眼泪爬满她木讷的脸——是会引起侧目和好奇的。
于是我胡乱地擦了一下脸,转头对三子挤出一个凄惨的笑,“我没事,我只是……只是……”话未说完,泪又不可抑制地落下来。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些事情,大概是有什么相似的东西不小心触碰了记忆的按钮,所以大脑才会疯狂检索那些几乎就要被我忘记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我和顾轻决有说有笑地走在放学后的黄昏里,他牵着我的手,掌心温暖而厚实。我们走了很久,很久,不知道什么时候,黄昏已在我们四周褪尽了颜色。第一盏路灯在我们身后亮起的时候,顾轻决放开了我的手。
他对我说:“阮云喜,我们到这里就要分开了。”
说完笑着冲我摆了摆手,踏上了一艘小小的蓝色的船。
那艘船太小了,容不下两个人,我只能傻傻地看着它划向深蓝的海中央。大海之上,他的白色衬衫就像风帆在风里高高地扬起。
我站在原地就那么远远地看着他,一直看着,直到他的笑容在星光里越来越模糊,直到再也看不清楚。
心脏一阵抽痛,我猛地睁开眼睛,看见窗外的灰蓝天空,它的尽头有一片虚张声势的朝阳正缓慢袭来。
也不知是我的表现太好,还是我爸的表现太好,忙得鸡飞狗跳的实习生活结束得比预期中的还要早。
正式入职的那一天,可可送了我一大罐黑咖啡,她拍着我的肩语重心长地教导我:“云喜,编辑可以三餐不吃米,却不可一日无咖啡,好好喝,好好干,倾城文化欢迎你,加油!”
我看着她那年轻的、写满了幸灾乐祸的脸,顿时一种天将降大任于小女子的悲怆感油然而生。
作为编辑,我的时间大部分用在审阅五花八门的稿件上。这是一个全民写作的年代,上至八十多岁的老大爷投稿诗词歌赋,下至七八岁的小朋友投稿童话儿歌。而我的工作就是要在一堆驴唇不对马嘴的稿件里发现一篇好的小说作品。除此之外,还要用尽全力对付错误的语法和错别字,偶尔还要*一些心灵脆弱的写作者,对他们你可不能用简单的“稿件未过终审,请另投”来搪塞。
要耐着性子告诉他们,那些剧情夸张到让人语塞的稿子其实还是存在很多闪光点的,不用这样的稿子完全是因为我自身的审美存在严重缺陷。如果这都不行,那就只好乖乖地听他们抱怨,他们内心深处那满腔的文艺情怀是如何被我蔑视和抹杀的,我会遭到什么样的损失甚至报应云云。
很多时候,我必须敲打着酸胀难忍的太阳穴,给自己猛灌特浓咖啡才得以保持清醒,才不至于砸了电脑与它同归于尽。
可可递给我一碗泡面,“何必呢?”她说,“大概扫一眼就好了,是金子在第一句就会发光,你不用那么认真看到结尾,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
她说得没错,但我始终觉得,编辑是一个需要耐心的工作。那些对文字抱有一丝希望的人,他们把这或渺小或恢宏的希望交由我来审视,我得对得起这份信任。
何况我总是固执地认为,比起一个故事如何开始,是否善终才更重要。
于是我常常会一个人留在公司里加夜班。
我喜欢下班后空无一人的编辑部。走廊上的日光灯给我一种温暖的错觉,我就坐在那一片小小的、明亮的错觉里,有时工作,有时发呆。
有一天我审稿审得乏了,就顺势趴在堆满书籍的办公桌上打起了瞌睡。
半梦半醒之间,忽然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我困惑地抬起头,在模糊温润的光线里看见了阮云贺,他也看着我,那样的目光真实得就像月光,只是我不确定那是天上的月亮还是水里的倒影。
“哥……”我半信半疑地发出声音,“是你吗?”
“嗯?你怎么睡在这里,做梦了吗?”他端着热腾腾的奶茶走过来,微笑着递给我。白蒙蒙的雾气里我看清了,那不是阮云贺,是宫屿。
我接过香气四溢的奶茶,掌心里迅速扩散的温度让我重新回归了现实。
“也许吧。”我说,“做了个美梦。”
“什么美梦会让美人的肚子咕咕叫?”他狡黠一笑,“可是梦见我要带你出去吃夜宵?”
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还真是有些饿了,干脆关了电脑,对他说:“梦是相反的,该我请你吃夜宵。”
宫屿大方道:“好啊,吃什么?”
我冲他眨眨眼睛,“放心吧,这次绝对不是麻辣烫。”
夜里的天气真的很好,微凉寂静,晚风丝绸般轻柔地裹着我疲惫不堪的身体。这个城市的夜市早早收场,大家注重清晨多过夜晚。我们只好钻进一家尚未打烊的小酒馆,点了几道小菜,两瓶清酒。
我心虚地说:“如果三子知道我请你喝酒,一定会结实地修理我一顿。”
“我保证替你保密。”他笑一笑,喝了一大口清酒,搁下酒杯满足地感叹,“还真是很久没有喝过酒了,抱歉,介意我抽烟吗?”
我摇摇头,“不介意。倒是难为你在三子面前乖巧得像个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
他不介意我的讽刺,低头点燃一支烟。
我看着他,笑问道:“可以分我抽一支吗?”
宫屿愣了一下,“你会抽烟?”
“自古烟酒不相离,我既会喝酒,又怎么会不会抽烟?”我点上他怔怔递过来的香烟,凑近点燃,吸了一口。
宫屿摇头叹息,“你们文艺女青年不是都走小清新路线吗,怎么到你这儿画风就变了?”
正说着,热腾腾的菜端上了桌。宫屿掐灭了烟,顺手把我手里的香烟也拿去捻灭。
“吸烟有害健康,以后少抽点。”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声音温和得像是在规劝一个小孩子。
我撇撇嘴,“自己还不是一样。”
“你说得对。”他露出苦恼的、下定决心的神情,非常认真地对我说,“那这样吧,我以身作则,以后我们两个都不许抽烟。”
我不置可否,“反正我没烟瘾,无所谓。”
酒馆里没有空调,凳子又梆梆硬,我们两个像是饱受饥困的难民,不顾菜色单调味道古怪,只顾埋头一通乱吃起来。桌上的空酒瓶子渐渐越聚越多,酒精让我产生了一种很放松的状态,这种状态让我发觉自己突然间很想倾诉点什么。
于是我说:“从前我有一位朋友,他抽起烟来格外好看,因为太好看了,后来我就模仿着他的样子抽起了烟。”
宫屿静静地看了我一眼,说:“我知道,你说的那个人叫顾轻决。”顿了顿,又说:“阮云喜,你有点残忍了啊,明知道我喜欢你,还这么明目张胆地在我面前缅怀旧情人。”
我有点慌了,就像一个窃贼,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地打开他珍藏的宝藏——他以为谁也不知道这个宝藏的出处,于是他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充满敬畏地打开了他的包袱,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跳出来说,哈哈,我知道你的宝藏是从哪里偷来的!
宫屿见我慌张起来,温和地笑着对我说:“不过没关系,我既然喜欢你,就应该连带着你的过去一起喜欢。可是在我表明心意之后,你若还要再次说起那个人,可要小心接受惩罚了。”
我有些愣怔,一时无话。
宫屿说话向来就是这个样子,一句真一句假,正经的、不正经的都要笑着说,我实在辨不清他哪句是真的哪句是玩笑,索性也就不再去多想。
这之后又过了很久,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总之久到我早就忘了他说过的那些话,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我喝醉了酒——大概是因为苏重,或者因为别的什么,总之是一些根本用不着伤筋动骨的理由——我喝醉了,借着酒劲儿又在宫屿面前说起了顾轻决。
结果惹得宫屿莫名其妙地发了火,他突然伸出一只手握住我的手腕,另一只手恶狠狠地扳过我的脸,吻就落下来。
等我回过神来,整个脑子彻底木掉的时候,就听见他咬着我的嘴唇含糊不清地说:“早说过下次再提起这个人会有惩罚,是你不好啊,阮云喜。”
然后他的鼻尖抵着我的鼻尖,就那样看着我天真无邪地笑了一下。
不过还好,两个月前的这一刻我们之间还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和宫屿还可以自在地挤在小酒馆里喝着酒,听着旧音箱里幽幽扩散的老情歌。
虽然不可避免地,我将在不久的将来再一次遇到苏重,再一次遇到顾轻决,但这一切对于两个月之前的我来说,简直微不足道得就像还未中奖的彩票一样。
所以说,可以无知无觉地活在当下,真是件幸福得不得了的事。
慢慢地,和宫屿相处久了,发现他这个人还真是挺有意思。时而细心周到,体贴绅士,和他共事的同事都说与他合作让人感到安心踏实。时而又疯疯癫癫,似假似真,一副爱开玩笑捉弄人的样子。把人闹急了,唇角猫咪似的微微上翘,一双黑亮的大眼睛眨啊眨的,又即刻让人没了半点脾气。
我一向不喜欢双眼皮男生,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实在是讨人喜欢,水汪汪的,像这世上最温顺的大狗。
有时候我去四楼送资料,透过巨大落地窗就看见他穿着白色T恤,安安静静地坐在位置上埋头画画,神情认真得有些陌生。正午的阳光打着旋儿一圈一圈地涌进来,仿佛他用了某种童话世界里才会出现的魔法,把阳光都聚集在了他的四周。这时候我会在心里默默地想着,私下可以幼稚逗趣,肆意妄为,工作起来又严谨认真,有模有样,这样自如的自制力也着实让人佩服。
这么想着,不由一笑,然后恍惚地怔住了,觉得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
很多年前,我也时常这样莫名其妙地傻笑出来,每一次的傻笑却都是因为顾轻决。用夏微的话说,那时候的我,喜欢顾轻决已经喜欢到有点神经兮兮的。
打住打住……有些回忆不能总去触碰,变成习惯可不好。
更何况,想念是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麻烦、累赘,除了刺痛人心,什么也改变不了。是这样吧顾轻决,但凡思念有半点用处,我们之间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这些年我已经逐渐学会了关上与过去衔接的那道门,安全地躲在回忆门外,认真地谈几场恋爱,努力地埋头工作,无论那一道锈迹斑斑的大门里发出怎样的声音都死死抵住,绝不让回忆的海啸有机可乘。
无论如何,生活都要继续下去不是吗?
当这座城市的气温直线下降的时候,三子提出一个温暖人心的建议——邀请我们几个弟弟妹妹一起吃顿饭。
我们几个指的是,当年为他的书店创造了不少收益的夏微——那时候去他那儿租书的男同学只有百分之二十是去租武侠漫画的,剩下的百分之八十都是为了去看夏微——还有属于这百分之八十之一的陆小虎,当然还有我,以及虽然从来不看书,但是始终觉得三子和元彬一样帅的胡莱莱。
我们四个手拉着手,无比欢欣地抵达富锦酒楼的时候,三子和宫屿已经提前到了有好一会儿了。
富锦酒楼在本地被很多人戏称为“富人楼”,据说是晏城商业巨头陆老板专为有钱有势的富人们斥巨资打造而成。一楼到三楼是餐厅,四楼、五楼为洗浴中心,再往上就是酒吧和KTV,什么健身房、室内高尔夫、游戏大厅等等都是应有尽有。想要从下到上走上一圈儿,足够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转个口吐白沫。
毕竟是难得潇洒走一回,这顿饭把我们几个吃得是酣畅淋漓、满嘴流油。特别是我和陆小虎,典型的小市民心态,本着“既来之,则暴食”的质朴思想,公开在脑门贴上饿死鬼的标签,放开了肚皮吃得风生水起、欢天喜地。
酒足饭饱后,陆小虎开始一次次寻找机会企图与夏微沟通,都被她不着痕迹地敷衍了事。陆小虎也不气馁,只傻傻地赔着笑,他早习惯了这些年来夏微对他的不冷不热。他也清楚明白,曾经那一巴掌的心结夏微始终不能解开。
其实我特别同情陆小虎,他喜欢夏微喜欢得恨不得掏心挖肺以示忠贞不渝,就像赛马场上的马,眼里心里再容不得其他,可夏微就是不肯原谅他,一副这辈子都不会跟他在一起的决心。
也许她有自己的坚持和尊严。
记得毕业那年,我曾经问过夏微:“为什么就不肯原谅他一次?”
那时候的我们坐在学校的天台上,大风在我们周围缓慢地席卷着尘埃。夏微看着很远的地方对我说:“虽然我们会活很久很久,可是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机会谈一场最干净、最纯粹的恋爱。我把这唯一的一次给了陆小虎,他却嫌脏,从此以后,我就再也给不起了,即便那个人是陆小虎也一样。”
“没人规定过这个,你没活到最后,怎么知道更好的爱情不在以后呢?”
夏微笑,“碎过的瓷器你还敢拿去送给谁?即便是厚着脸皮送了出去,也注定是不会被人珍惜,没有人会珍视一件残缺的东西。”
我觉得她说得不对,即便全世界的人都不会珍惜,陆小虎也还是会拿她当宝贝,也还是会对她小心翼翼,百般娇宠。但我没敢把这句话说给夏微听,那段时间谁在她面前提起陆小虎她就跟谁翻脸。
也记得很多年前的陆小虎,站在纷纷扬扬的大雪里,雪花落在他毛茸茸的头发上,埋没了他微微发抖的肩,模糊了他哭得分不清鼻涕和眼泪的脸。我瞒着夏微逃掉晚自习去找他,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冻得像个雪人,直直地立在那里,只有一双眼眶通红。
我打着手电筒走过去,看见他的眼睛里那些玩世不恭,那些稚嫩,那些属于他的美好的东西都随着落雪寂静无声地散落一地。
他看见我,半天了,冻得酱紫的嘴唇才小声地吐出一句:“云喜,我……我和夏微……”
那声音小得近乎耳语,然后眼泪钝重地在少年年轻的脸上滚落下来。
我不知道那之后的陆小虎和夏微之间发生了一些什么,只是从那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很客气,这种客气让我和胡莱莱特别不适应,就像每天和两个外交官相处一样。
比如此时此刻,陆小虎把一杯温水递到夏微面前,面无表情地说:“你胃不好,不要喝凉水。”
夏微则客客气气地答:“多谢关心。”
我几乎可以感受到一阵冷风悄无声息地在我们面前刮过去。
还好有冰雪聪明的胡莱莱打破了尴尬,嚷着要去七楼用全城最好的设备唱个歌,我们几个获救一般举手赞成。一行人便往楼上的包厢走,电梯上升的时候,我看见城市的上空飘起了雪花,细碎轻柔,被夜风蛮横地驱赶,很快就消失不见。
我觉得有点冷,不由得紧了紧外套的领子。
一旁的宫屿低头问我:“冷吗?”
我说:“嗯,有点。”
他就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肩上,说:“还冷吗?”
我完全按照逻辑惯性回答:“嗯……还行……”
他就把陆小虎的外套也扒下来披在了我肩上,忘了说,刚才在餐厅吃饭的时候,他和陆小虎就已经称兄道弟相见恨晚了。
当他又把目光瞄准三子的外套的时候,我披着两件外套不好意思地说:“现在不冷了,真的。”
宫屿满意地在包厢里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我被胡莱莱拉着一起合唱,是杜德伟的《无心伤害》。
“我坐在这傻傻的发呆,我仍依赖你纯纯的爱,我心还在,爱你的人还在,苦苦等,想哭哭不出来,无心伤害,你应该明白”
……
一曲终了,宫屿不知道从哪儿拿了一杯热可可给我喝。我接过来的时候指尖触到他的手指,很凉,昏暗的灯光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酒精味道,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心跳就乱了一拍。
此时陆小虎正深情款款地唱着《我爱的人》,我在沙发上坐好,听他沙哑的声音轻轻唱:“谁还能要我怎样呢,我爱的人不是我的爱人。”
我觉得这首歌被他唱出了悲愤的味道,就跟着他哼了两声,然后就听见宫屿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他接起电话和对方说了一会儿,便起身去开包厢的门。
一个女孩儿的脑袋随即探进来,声音爽朗道:“学长还真是你啊,我刚才在外面看着眼熟,没想到真是你。”
五彩斑斓的灯光不停闪烁在我们之间,我看不清她的脸,只听见宫屿客气地问她:“和朋友来的?”
女生点点头,说:“那边闹死了,我带我男朋友过来上你们这儿唱吧,那群人喝得东倒西歪,我正愁怎么溜呢。”
说完就转身去隔壁包厢找男朋友去了。
宫屿回头跟我们说,一会儿会有个小学妹过来,小他三届,叫苏重。
这时候不知道是谁把包厢的大灯打开了,忽然的明亮让我觉得很不适应,下一秒,苏重就扯着她的男朋友满脸带笑地推门走进来,明亮灯光里,她看到我,也看到了夏微和胡莱莱。
她忽然怔住,笑容渐渐地从她那张精致漂亮的脸蛋上褪去。我看见她牵着男朋友的手不自然地紧了紧,仿佛这样的动作可以让她放轻松,可以让她用一种相对轻松的语气对我们说:“真巧啊,阮云喜,你们也在。”
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身后的顾轻决,掐指一算,也许最近正赶上水逆,所以我的小日子过得是越来越热闹了。
“是啊,真巧,好久不见了。”没想到我的声音居然也可以伪装得这么淡定,一点颤抖都没有,比起播音员都不会逊色,我真棒。
“你们认识啊?”宫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我身边。
苏重冲他甜美一笑,“何止认识啊,我们是高中三年的老同学,阮云喜、夏微、胡莱莱,我们都是,还有他。”她指了指顾轻决,声音清脆地说,“我的男朋友顾熙,我们从前都是一个班的。”
顾熙,她说他叫顾熙。原来他又改了名字,不再是顾轻决了。
——每次改名我都觉得自己好像死了一次,又被迫重新来过。
不知何故,脑海里忽然闪现出顾轻决说这句话时的样子。
那种彻头彻尾的寒冷又来了,仿佛整个人呼呼地冒着寒气,从指尖到心尖都在颤抖。
苏重依旧面带微笑,只是那笑容并不自然,像一张打多了肉毒杆菌的脸。她直视着我的眼睛问道:“你过得好吗,听说你留在本地读大学了?”
我也笑,用一张像是打多了玻尿酸的脸,“挺好的。”怕她不相信,又补了一句,“真挺好的,特别好。”不过我说完这句她好像更不相信了,我也懒得跟她列举这些年来我过得是多么滋润,所以我干脆逃了,“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间,你们先唱着啊。”
出去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顾轻决,他的手还被苏重牢牢地握在掌心里,表情冷淡得像一尊冰雕。与他擦肩而过时,我好像又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药草味,恍惚间我出现了幻听,听见他隔着久远的时光喊了一声我的名字,那声音很轻,轻得太不真实了。
我在马桶上呆坐片刻,才走出去洗了把脸,冷水打在脸上让我变得清醒了许多。
顾轻决,王八蛋,你终究还是和苏重在一起了。
我看着自己的脸在镜子里不受控制地皱成一团,真丑,于是手足无措地用凉水把眼泪一遍一遍冲下去,直到再也没有眼泪流出来,我才镇定地抽了几张纸巾把脸擦干。
从洗手间到包厢之间有个九十度的转角,我只顾低头疾走,完全没注意到宫屿正站在那里等着我,于是一个拐弯,整个人猛地撞进他怀里,差点把他撞倒。
他稳了稳,捧住我的脸左右看了看,低沉道:“你哭了?”
我摇摇头,急切地辩解道:“我只是喝多了,我一喝多了脸就红,眼眶也红,浑身都红,不信你看!”
“在这儿看不大好吧?”他斜嘴一笑,见我窘得翻白眼,乐得拍了拍我的头问我,“刚才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我说。想了想,又觉得反正三子早晚都会告诉他,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坦白来得痛快。
我尽可能平静地告诉他:“苏重的男朋友顾熙,他从前的名字叫顾轻决。”
“要走吗?”他问我。
我笑笑,“不用,我没事。”
宫屿拍拍我的脑袋,掌心轻柔地在我的头顶揉了揉。
大厅里传来林宥嘉慵懒好听的歌声——
“我没有说谎,我何必说谎,你知道的我缺点之一就是很健忘,我哪有说谎,是很感谢今晚的相伴,但我竟然有些不习惯…
”
…
唱得真好,我险些要在这样的歌词里立地成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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