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秦浩江警官,书名叫《锋利玫瑰》,本小说的作者是秦浩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从警校毕业,承袭了我爹的警号后,我就被安排作为卧底接近秦浩。理由也无他,因为我外貌像学生,眼神最清澈,却是同期毕业生里最狠的一个。当时,秦浩还没成为华西地区最大贩毒组织的老大。他只是个没什么势力的二把手
从警校毕业,承袭了我爹的警号后,我就被安排作为卧底接近秦浩。
理由也无他,因为我外貌像学生,眼神最清澈,却是同期毕业生里最狠的一个。
当时,秦浩还没成为华西地区最大贩毒组织的老大。
他只是个没什么势力的二把手,但他实在太年轻了,所以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如果想一锅端的话,最好的方式就是先慢慢地埋进引线。
我以收银员的身份隐藏在他家楼下的小便利店里。
他每晚大概十一二点,都会下楼来买包烟。
他眉目深邃,穿着黑色的冲锋衣,初见他时我有些意外,明明是个年轻而稍显声名的毒贩,他却有张好看到让人惊艳的脸。
皮肤几近冷白,五官也稍显薄情。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在憋了大半个月后才跟他聊上一句。
大概意思就是,看他每天都买烟,让他少抽点。
他扬了扬眉峰,清淡的神色略过我,轻嗯了一声。
之后,我总借着这个机会每天跟他聊两句。
其实,聊了这么些天我总觉得铁树都快被我聊开花了,可秦浩那时候愣是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过好在,我的战友为我提速了。
那是一次小范围对贩毒链条的打击,虽然没有伤到那个庞然大物组织的根本,但足以让其下的一些小爪牙覆灭。
其中打击目标就包括秦浩所在的团伙。
放秦浩奄奄一息地逃跑是故意的,为的就是让我好在那片垃圾堆里“救下”他。
捡到他时他全身都是血,本就冷白的皮肤沾上血红的痕迹几近透明。
都这样了,看到我时还是没放下防备。
我尽职尽责地扮演一个受惊的便利店店员,然后在他告诉我别去医院后把他带回了我家。
之后的那几天,他都住在我家里。
所有的一切都是精心安排好的,他卧室的位置、我出浴室后不小心滑落的浴巾、包扎时不免的肢体接触。
我让我自己活泼开朗,想方设法地逗他笑。
把咖喱饭做成小熊的形状,把纱布打成漂亮的蝴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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