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江赫的书名叫《这次我变了》,它是作者写的一本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羊水早破那天,老公在帮初恋庆贺生日。我却死在了等待救援的街头。再睁眼,我竟回到了高中时代。后座清秀阳光的少年红着脸问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不要!这么恶心的事,以后别再让我听见了!」羊水早破那天,老公在帮初恋庆贺生日。我却死在了等待救援的街头。再睁眼,我竟回到了高中时代。后座清秀阳光的少年红着脸问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不要!这么恶心的事,以后别再让我听见了!」1二中的学生都在议论,
羊水早破那天,老公在帮初恋庆贺生日。
我却死在了等待救援的街头。
再睁眼,我竟回到了高中时代。
后座清秀阳光的少年红着脸问我要不要做他女朋友。
「不要!这么恶心的事,以后别再让我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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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的学生都在议论,江赫的舔狗林烟移情别恋了。
早读的时候竟然没有给江赫送牛奶,打篮球的时候也没有送饮料和毛巾,图书馆没有去提前占座,就连课间,她都不在江赫身边叽叽喳喳了。
「追了都快一年了,就这么放弃了?」
「没准是闹脾气,等着江赫来哄呢!」
「我看是移情别恋了,听说三中的校草也在追她呢!」
「啪」一声,江赫烦躁的将英语书摔在书桌上,「现在是早读时间,要聊八卦出去聊!」
这句话话音刚落,我刚巧走到门口。
班里一时鸦雀无声。
数十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
我置若罔闻的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拉开椅子,坐下去。
打开书包的时候,里面有两个玻璃瓶装的牛奶。
想必是家里的阿姨习惯性的热两杯牛奶,忘记了我说过今后只需要带一杯的事情了。
江赫的同桌张少阳戳了戳他的手臂,压低声音道:「林烟要和你示好了,我就说她憋不了几天。」
江赫眼波微动,我却在他的视线里,将牛奶送给了同桌。
「请你喝。」
宋宁一脸震惊,不确定的问:「给我?」
我点头。
然后打开语文课本,开始了默读。
宋宁凑过来,好奇道:「烟烟,你怎么还开始学习了呀?」
我头也未抬,「我想下学期,考到 A 班去。」
我是以全市第二的中考成绩考入二中的,但是为了能和江赫在一个班,我故意在第一次月考的时候少答了很多题,如愿从 A 班降到了 F 班。
但是如今,我已经没有继续待在这个班的理由了。
一想到,身后的那个男生,曾经在九年后成为过我的老公。
却在我辛苦孕育我们两个人的新生命的时候,流连在初恋的温柔乡里。
害的那个有着他血脉的孩子,连这个世界的光景都没有见识过,就和我死在了冰冷的夜里。
我就无法原谅他!
所以,这段孽缘,就由我提前斩断了吧!
中午,我和宋宁去食堂打饭,食堂的大师傅给我盛了我想吃的排骨饭后,又笑眯眯的问道:「今天帮江赫打什么饭啊?有他喜欢吃的松鼠鱼。」
我愣了一下。
说起高中时代我对江赫的追求,真是热烈又大胆。
在他的桌洞里塞满了我写给他的情书。
在红旗飘扬的主席台上,不顾校长的警告,拿着喇叭对他大声告白。
所以,就连食堂的大师傅知道他爱吃的饭菜。
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江赫。
大有一头撞死在南墙不回头的程度。
现在想来,都是笑话。
我摇摇头,「我不帮他打饭了。」
顿了顿,又补充道:「以后都不帮他打了。」
大师傅准备盛松鼠鱼的动作一顿,我拉着宋宁转头就走。
没想到在队尾与江赫相遇,四目相对,他神情错愕,我率先移开视线,头也不回的走了。
宋宁小声道:「林烟,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突然不理江赫了?」
我坐在桌子上,用排骨汤汁拌白米饭,「没什么,就是觉得,以前挺没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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