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林稚,皇甫佑轩,书名叫《苟在后院当主母》,本小说的作者是谭以牧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林稚已经连续伪装了四五日,主母韩夫人终于放松了警惕。发荷因为自家小姐的变化感到雀跃,也被林稚以肚子饿为缘由,支去小厨房了。林稚迅速将圆桌上的茶杯茶壶都拿开,然后把小屋中珍贵的玩意都放在桌布上包圆了,麻利
林稚已经连续伪装了四五日,主母韩夫人终于放松了警惕。发荷因为自家小姐的变化感到雀跃,也被林稚以肚子饿为缘由,支去小厨房了。
林稚迅速将圆桌上的茶杯茶壶都拿开,然后把小屋中珍贵的玩意都放在桌布上包圆了,麻利地打了两个结扛上,匆匆往院墙旁边溜去。
林稚在画大护法府防布图时发现,院墙的水缸旁边有一个狗洞,平日里都被野草盖着,简直就是专门为她这种不会翻院墙的女流,不,男流之辈而设的。
林稚穿廊绕柱,好一会儿后,终于来到了狗洞旁边,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钻了出去。临别之际,她转身看了一眼大护法府的高墙,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拜拜!
上京没有宵禁制度,守城的金吾卫通宵达旦工作,因此哪怕是酉时,街上依然人流如织。
林稚走着走着,莫名就想逛一逛上京。活的古代城市,万一突然穿越回去了,连上京的风貌也不曾见过,有点儿说不过去。
“羊肉脂饼儿……三文钱一个,羊肉脂饼儿,三文钱一个……”
“笋泼肉面儿,六文钱,笋泼肉面儿,六文钱……”
“小甑糕,蝴蝶面喽!小甑糕,蝴蝶面喽!”
“……”
沿街叫卖的商贩何其多,林稚一人背着一袋子东西,跑了这么久,早已累得气喘吁吁,饥饿难耐。她干脆挑了个夜宵摊坐下。
她只吃过府上的饭菜,对于外面这些哪家好吃哪家不好吃,一点儿概念都没有。因为这个夜宵摊生意十分红火,座无虚席,所以她选了这里,不过,她自然挑不到空桌子。
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半边脸被斗笠挡着的黑衣人,夜里灯黑,她也看不清那人的脸。
只见那人横一把剑在木桌上,淡淡地道:“一碗三鲜面,二两熟牛肉,小坛梅花酒。”
“客官带走还是在这吃?”
“吃。”
小二点点头,以为林稚是一起来的,转身要走。
“等一下!”林稚连忙叫住他,“我还没点菜呢!”
小二有点慌:“那这位客官,您要什么?”
林稚一下子被问住了。她方才听了会儿菜名,很多东西她都没有吃过。为了显得自己比较地道,她顿了下,当即掷地有声地道:“一碗三鲜面,二两熟牛肉,小坛梅花酒。”
不单单是小二,黑衣客也瞥了她一眼。小二自是没什么话,领了菜单就下去了,然而黑衣客的目光她不能不理会。她自来熟地笑道:“好巧啊兄弟,咱俩喜欢吃的都一样。”
黑衣客没有理会她,手指轻轻叩了叩桌面。
“我是从东大街那边过来的,兄弟你是打哪儿来的?”她补充一句。
上京江湖上有头脸人物的府邸都集中于东街,黑衣客闻言,这才重新打量她。
林稚身穿锦衣华服,发上、颈项、耳朵、手和腰际的昂贵坠饰都没有摘下,她生得弱不禁风,做派大咧咧地将一袋器物散在桌上。黑衣人抿了口茶,嘴角微微挑起,淡淡地道:“外地。”
“外地哪儿?”
“燕都。”
林稚佯装点点头,好似知道燕都是什么地方,实际上她根本没听说过。
不一会儿,面、肉、酒都上来了。林稚本就是个大胃王,看到铺满肉糜和香葱的面和烫好的梅花酒,馋虫顷刻间就被勾了起来。
林稚咚咚咚就给自己灌了一碗。
黑衣客瞥了一眼,淡淡地道:“似姑娘这般携带重资出门,身边最好带个护卫。”
林稚已经闷了两口酒,有些醺醺然了:“怕什么,我林志顶天立地,哪个宵小之辈敢觊觎我。”
“林稚?”黑衣客重复了一遍,转了转碗中酒,又一次挑起唇角。
林稚吃面吃肉喝酒:“对,林志。说起来也没人相信,我也叫林志。要不是家里催婚,我不至于逃出来。都是男人怎么好进洞房,如果对方是个女人,长得丑点我一闭眼睛咬咬牙也就忍过去了。”
黑衣客吃面的动作一顿。林稚已经喝得两颊酡红,醉眼蒙眬。黑衣客了然地点点头,附和道:“也许对方不丑呢?”
“已经不是丑不丑的问题了,反正我不能嫁。”
“如果婚姻是盟主做主,悔婚可是要领罚的。”
“等我穿回去,罚就罚吧,不是我的锅我也没必要背。”
吃着寡淡的酒后劲忒大,风一吹,林稚的头更晕了。她觉得不能再喝了,便让小二把酒肉打包了一并拿来。她对于逃命一事谋划得不够周全,此刻已经月上中天,只能随便找个地方歇息,等明日一早想办法出城。
“兄弟,我有事先告辞了,山高路远,后会无期。”林稚拍了拍黑衣客的肩膀,转身小跑开溜。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发现了,总而言之她的心慌慌的。
她想找一间不用付费的破庙,和乞儿一道露宿街头。时下不是冬夜,夏夜的天,凉快着呢,她甚至打算把身上一堆玩意拿去当铺换银子。
又转了转,她忽然感觉哪儿不对。除了酒劲越来越大,走路打飘之外,仿佛周围的人都在看她。
林稚故意向僻静处小跑,找个闲置的箩筐钻进去,只露出两双眼睛观瞧四周。不一会,果然有好几个带刀的人朝窄巷来了。
他们蠢钝,扛着刀与林稚擦肩而过,仍旧浑无觉察,林稚又等了一会儿,这才松了一口气,跳出箩筐。她呸了一声:“跟我斗,要是有硫酸,我一个打十个。”
林稚并非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初中时也曾做过一段时间的混混,胆儿肥。
她正吹着哨儿往前走,前面忽然又出现一拨人,个个满脸刀疤横肉,手中的刀具长得吓人。她咽了咽口水,转身。可是,那批先走的匪徒不知怎么又回来了,与前面的人一起,把她包围了。
林稚的心悬在嗓子眼,直咒那黑衣客乌鸦嘴,自己真的被匪徒盯上了。她正要跪地求饶,转念又想,万一死了就能穿越回去呢?在这里被杀死也比在粪坑里自尽强吧。
于是她诡异一笑,张开双臂道:“来吧,杀了我。”
“你不怕死?”
林稚暗笑,死前还能装,真刺激。她大义凛然地背诵课文道:“古人有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只能轻于鸿毛地死去,或许这是命数。”
为首的两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人道:“你不会那么快死的,先让哥几个弟兄尝尝鲜。”
言下之意,先劫色后劫财。
林稚顿时变了脸色,士可杀不可辱,与其被这群大汉玩弄还不如让皇甫佑轩一人玩弄。林稚心一横,拔出头上银簪对着自己的咽喉道:“你们别过来!我,我,我我要自杀!”
众人笑了。
“动手吧。不影响哥几个的体验。”
林稚想骂变态。
她握银簪的手微微颤抖,竟不敢插进去。她止不住地想:万一死了不能穿越回去怎么办?万一簪子插到一半死不了还很痛怎么办?
心念电转,林稚的腿肚子一抽一抽的,可那群虎狼大汉已经过来了。
林稚几乎要丢掉簪子求放过,此时,过道之上忽然飞下一名戴斗笠的黑衣客,瞬息之间,刀光剑影,偌多大汉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倒地不起。黑衣客上前一脚,踩着其中一人的胸骨,那人吓得面无人色:“大爷饶命,大爷饶命!”
“说,谁派你们来的?”
“二……”那人还没说完就想溜,黑衣客手起刀落,那人的头便飞了,滚到林稚脚边。
林稚骇然后退。
这黑衣客正是与她吃面那人。
他的面孔还是模糊不清:“方才你说的那一番话倒是新鲜,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一直以为,像你这样的女流之辈,面对强者只会跪地求饶痛哭流涕。”
若非他救了自己,林稚肯定要呛他两句。可是此刻,她装模作样地抱拳道谢:“多谢兄台仗义相助,我无以为报,你想要什么尽管开口。”
她只是意思意思,想必像黑衣客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且高风亮节的神秘人,不会向她求取什么。
岂料黑衣客挑了挑唇角,看向他。他向着月光,露出大半张脸,五官精致,林稚身为男人也被他帅了一脸。
黑衣客目光幽深,口吻戏谑:“若我不求财,只想劫色呢?”
林稚瞪大眼。
黑衣客闪身到她面前手一扬,林稚便觉昏昏欲睡,倒在了他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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