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程小北陈染,书名叫《反击阿秀》,本小说的作者是程小北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和闺蜜的儿子谈恋爱了,闺蜜哭着求我:「能不能放过他?」她上一次这么求我,还是十八年前,她怀了我前男友的孩子,求我放手。「分手吧。」我看着缩在被窝里,一副懒洋洋的小北,就丢下这么一句话。小北好像没太当回
我和闺蜜的儿子谈恋爱了,闺蜜哭着求我:「能不能放过他?」
她上一次这么求我,还是十八年前,她怀了我前男友的孩子,求我放手。
「分手吧。」
我看着缩在被窝里,一副懒洋洋的小北,就丢下这么一句话。
小北好像没太当回事,他以为我在开玩笑,还撒娇的打了个滚,想要求抱抱。他从来都是这样,像个孩子。不,他就是个孩子,要的只是快乐,根本不在意我这个三十多岁的老女人的想法,也根本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他就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所以,我当着他的面,删了他的联系方式,然后转身离开了房间。在出门的那一刻,我还能听见小北惊慌失措的喊声。也在那一刻,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捅破了,就如同牛奶上面糊着的一层薄膜,破开的那一瞬间,有种说不出的快感,仿佛牛奶,跟着洋溢出来。
永别了,程小北。
「咱俩认识三十年,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你还是我婚礼的伴娘!」
阿秀站在我面前,哭着问我:「能不能放过小北?我求你了!」
她声音有些歇斯底里。
上一次这么求我,还是十八年前,她跟我前男友结婚。
我跟阿秀从小一起长大,我们性格很像,喜欢的东西也都差不多,穿衣服也总喜欢穿一样的,街上的叔叔阿姨都说我们是双胞胎。
唯一不同的,就是阿秀很爱笑,而我喜欢冷着个脸。阿秀笑的很好看,让我很羡慕。
真没想到,我们喜欢男人的口味也一样。
她求我,想跟小军结婚。
她说她怀孕了。
「男人嘛,就是衣服。你喜欢穿,你就穿呗。」
我当时是这么说的,她笑了,笑得还是那么好看。
「我们还是好闺蜜吧?」
她带着那么好看的笑问我,我心里却像是吞了只苍蝇似的。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就在我心里生根发芽了。我知道,我们的闺蜜情早就回不去了。那个一起手拉手上厕所,一起躲在被窝里看电影,一起在补习教室里偷吃麻辣烫的姐妹,死了。
「当然了,我们会永远都是好闺蜜的。」
所以,我这么回答她。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