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陈金秦良玉的小说叫做《明末英雄郎》,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小金懒懒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眼前一黑的陈金不知道自己又睡了多久,醒来的陈金仿佛做了一场梦,醒来之后,陈金看着身上的伤口全都愈合了,而且浑身上下都充满着无穷无尽的力气,投足间,仿佛空气都被他的招式打的凝固了。陈金慢慢起身看着四周也没
眼前一黑的陈金不知道自己又睡了多久,醒来的陈金仿佛做了一场梦,醒来之后,陈金看着身上的伤口全都愈合了,而且浑身上下都充满着无穷无尽的力气,投足间,仿佛空气都被他的招式打的凝固了。
陈金慢慢起身看着四周也没有什么能够用的上的东西,荒山野地的,赤手空拳实在是没有安全感。
接着,陈金四处走了走,看着四处都是荒山荒地,空无一物。突然陈金一眼看到了远处,那个不是自己的军用包,看着远处的军用包,陈金兴奋过头了,急忙朝着军用包跑了过去。
陈金猛的将军用包抱在怀里,“哎,不对啊怎么这么轻,难道是自己的力气大了”陈金自言自语的说道。
陈金抬起军用包,瞟了一眼包的一边,突然发现军用包的一边被航空炮打了个洞。
打开包,陈金看到里面还有一把长野战军刀,还有一把沙漠之鹰,数十发子弹,陈金心里大喜,将沙漠之鹰握在手里,欣喜若狂的说道:“老朋友还是还是没舍得离开我啊,有了这个大杀器,哪怕是碰到北极熊也不怕了。”
突然袭来的泥石流,让陈金以为什么东西都没了,现在又失而复得,陈金叹息道:“老天爷真是会和我开玩笑。”
陈金赶紧将沙漠之鹰手枪插在腰间,子弹揣到口袋里,拍了拍口袋,说道:“这下丢不了了。”
此时拿着野战军刀的陈金,似乎又回到了战场上的舍我其谁的霸气,迈着痞子步晃晃悠悠的走了起来。
突然,手臂传来了一阵滚烫,陈金疼的啊呀一下,猛的拽起袖子,望着自己手臂上暴起的血管,暗红色的血液仿佛都沸腾了,仿佛整个手臂都燃烧起来,这生化病毒到底还是什么秘密啊,这让陈金不由得陷入沉思中。
陈金不经意间看到了手中的特种军刀,锋利的刀刃散发着幽幽的蓝光,刀身上又长又深的放血槽,仿佛狰狞的野兽的血口一般。
陈金将军刀插回腰间,接着抽出腰上的沙漠之鹰,兴奋的举着沙漠之鹰,嘴脸不由自主的裂了开来,沙漠之鹰威力极大,一枪可以将重大五百斤重的黑熊瞬间毙命,射程也是极远,可同样后座力也是非常大的,全世界的军人都没有使用的,只有少数热兵器爱好者也仅仅只是收藏而已。
陈金原本手上的握力也根本无法保证精确射击,只能大体方位进行攥射,执行任务时几乎没有带过,只不过这次任务太过重要,陈金才把这把枪带在身边,陈金也并没有揣在身上,也只是放到口袋里,以备不时之需,现在却是陈金唯一的,不过也是最适合的武器了,沙漠之鹰变态的后座力也只有自己现在这具被生化病毒改造过的躯体才能够应付的了。
自己身体的变化,就是哪个盒子的原因,盒子里面的生化病毒改变了陈金身体的结构,变态强大的力气,超强的愈合能力,不过陈金心里有预感,这生化病毒带给自己的不仅仅是变态的力气,似乎还有许许多多自己所不知道的。
对于九死一生的陈金,似乎对一切都看淡了,任务可以说已经失败,手下的手足兄弟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为兄弟,为自己活下去是此时此刻陈金内心深处最渴望的。
虽然生化病毒让陈金身上的伤口愈合完好了,还让自己的力气增长了很多,可带来的副作用同样让他痛苦不堪,那就是饥饿。如果再找不到人,或者可以吃的东西,那自己就会饿死,渴死,然后残躯被野兽吃掉。
陈金迈着艰难的步伐,向前走去,似乎前方还是看不到人烟的样子。就在陈金将要崩溃的时候,前方枯树下似乎坐着一个人,没错,就是坐着一个人,欣喜若狂的陈金不知道是那里恢复的力气,竟向着那棵树跑了过去。
“同志,同志,哎,不对,该叫老乡才是,老乡,老乡”,陈金拼命的跑了过去。
刚刚跑到树下,陈金捂着咕咕噜噜叫的肚子,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着,抬起头来,陈金望着坐在树下的人,惊的根本说不出话来。
没错,树下确实坐着一个人,瞪着一双空洞的眼神,露出浑浊的目光,张大的嘴巴里面插着一根羽箭,黑色粘稠的血液从箭尾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精通急救知识的陈金迅速,按住那个人脖子上的动脉,可惜,也许是伤口太大,鲜血根本止不住,还是顺着陈金的手流了下来,陈金急忙按住那个人的脉搏,发现已经没有没有生命的迹象,陈金急忙将手指放到那个人的鼻翼之下,已经没有气息了,再三确认之后,发现这个人已经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了。
陈金一下子怒火攻心,光天化日之下,胆敢行凶杀人,华夏大地可是法治社会,谁也没有例外。
陈金伸出手来慢慢将那个人的双眼合拢,无论怎么摸,都按不下那个人的双眼,陈金无奈了,只好对着那个人说道:“放心吧,我发誓替你报仇”,没想到,那个人空洞的眼睛竟自己合上了。
陈金眼眶立刻红了,无论凶手是谁,挖地三尺也要找出来,暴怒的陈金抽出腰间的野战军刀,紧紧的攥在手里,此时的陈金仿佛开启杀神模式,陈金昂头大喊:“我陈金发誓也要把凶手找出来,绳之以法。”
陈金看着死去那个人的尸体,想取下老乡口中的箭,发现根本拽不动,箭头似乎没入树干好几寸深,只好用刀慢慢割断箭支,要不是特种军刀如此锋利,陈金根本不可能割断坚韧的箭支,陈金望着折断的箭支上似乎有些字迹,陈金嘴里喃喃地说道:“陕西兵器制造总局,什么意思啊”,陈金接着将断裂的箭支收到口袋里。
陈金刚想抱起死者的尸体,突然发现,死者的头发有些奇怪,似乎是华夏古代发饰,衣服也颇有些明朝卫所军服,钉着铜泡的鸳鸯服,沾满灰尘落在一旁的八瓣帽……
“这,这是,这是咋回事啊”,此时的陈金内心有些疑惑不解,不由自主的说到。
不管了,反正人肯定是死了,这个总没有错吧,陈金将那个人的尸体抱了起来,向着山坳下面跑了下去。
山路崎岖不平,也多亏陈金的身体结构大变,否则,别说是跑,走也费劲啊,越过山丘的陈金望着眼前的一切,仿佛眼睛出问题了。
陈金也算是多次在生死之间徘徊,可此时的景象,直接吓坏了陈金,到底出什么事了!
遍地的残尸,还在冒烟的房屋,被鲜血泥泞的小路,陈金慢慢的放下老乡的尸体,浓浓的血腥味再三的告诉自己,这根本不是拍戏,不是,这是真的,真正的屠杀。
就在陈金沉寂在震惊里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惊急的马蹄声,马背上是十数骑身穿重铠,头戴明甲长缨盔,后背插斜尖虎形旗,一水的重甲的骑士,冲天的杀气扑面而来。
这些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曼锦护军的前身,锦国白甲巴牙喇甲兵。白甲兵又名巴牙喇,据史书记载巴牙喇多穿三层甲,内有锁子甲,中有棉甲,外有铁甲,明军火器五十步仍无法射穿,每遇坚城,结阵,轻兵,骑卒无法攻克,则白甲兵上,乃半刻之时,便可轻松破城,摧阵,锦国白甲兵乃曼锦之战狼中队。
领头的白甲兵乃是镶白旗旗主阿齐格的侍为统领多隆,俗话说,过度的自信就是无知,无知就要送命。多隆久经沙场,骁勇善战,奴酋亲赐巴图鲁,除了正黄旗鳌白,还从未遇到敌手。
多隆停下马匹,看着一身奇异服装的陈金,呆呆的站在那里,心里大为惊讶。
可久经沙场的多隆还是不敢大意,驱马慢慢靠近陈金,多隆望着陈金,此时陈金,破碎的衣物,上身防弹衣虽完好,但因刚才抱老乡的尸体,沾满了血迹,泥土,标准的平头,完全不是大明人的打扮。
多隆怕误伤友军,连忙对着陈金喊了一通满语,陈金听着多隆叽里咕噜的一通话,虽说陈金精通多种语言,可也实在是听不懂,陈金望着他们凶神恶煞的样子,感受着这冲天的杀气,陈金知道,他们绝不是老百姓,即使是也不是好老百姓,估计还是什么恐怖组织的,此时的陈金不知不觉中,握紧了手里的野战军刀,左手伸向了腰间的沙漠之鹰喊道:“你们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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