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江柔,陈桉,书名叫《曾经我爱过一个少年》,本小说的作者是陆小寒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英格兰以北,天地都太宽广,草地、牛羊、格子花纹、风笛音乐,还有到处能买得到的威士忌。月色太凉,陈升的歌又满是乡愁。陈桉觉得孤单,给江柔写长长的电邮,词不达意,在结尾处才言简意赅地附上一句:&
英格兰以北,天地都太宽广,草地、牛羊、格子花纹、风笛音乐,还有到处能买得到的威士忌。月色太凉,陈升的歌又满是乡愁。陈桉觉得孤单,给江柔写长长的电邮,词不达意,在结尾处才言简意赅地附上一句:“你敢不敢谈异国恋。”
两天后收到江柔的回信,是整整一个G的菜谱压缩包,分早中晚三餐,全都荤素搭配、营养均和,一周没有重样。苏格兰是日暮,总有辉煌的落日,陈桉心有震动,被那封电邮定在夕阳里很久很久,像被一只温柔包裹进松泪的昆虫。
他们在一起的那一年多,陈桉记得江柔对他很好,好得很细碎又很温暖。他记得他有次回国参加一家外企的寒假实习生面试,前一晚江柔陪他住在校外的小旅馆里准备面试的资料,各种不顺,偏偏还打翻了泡面弄脏了面试的西装裤。他冲江柔发了一通脾气,借口买烟就出去了。回来的时候看到她已经把裤子洗干净,不知从哪里借来一台最老式的取暖机,安安静静坐在床头耐心地把裤子一点点烘干。暖黄的光笼着她,水分慢慢变成袅袅白雾往上蒸腾,小旅馆里简陋的背景也染上了一种很温情的情愫。陈桉的心在那一刻好软,他不发一言,走过去很眷恋地把她抱进怀里。
好像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爱情,拥抱多余亲吻,依恋多余爱,这在年轻时是多么不合时宜。陈桉在留学生圈子里认识越来越多青春昂扬的同类,他们驾车去美国西部的黄金海岸,敞篷跑车、妙龄女郎,酒精、沙滩、音乐、迷幻剂,当他的生活出现越来越多的层次,江柔被抛弃就也成了一种必然。
她是在清晨收到陈桉的分手邮件,语气措辞是全世界通用的那种分手格式。她握着手机呆呆地坐在宿舍的上铺,宋晓喊了她几遍都没有回应,爬上去一看,满脸的泪水,哭得像个被喊醒的做着梦的孩子。
可能是心有眷恋,也可能是余情,他们并没有成怨侣,而是渐渐就退回当年好朋友的位置。似君子之交,不亲近又不至淡漠。每年会在同学聚会不多不少见上两面,那几年,陈桉越来越少年意气,江柔则像一只蚌,慢悠悠地合起来,藏掉了所有的锋芒。可是他们俩并肩坐着,一个伸手布菜添饭,一个在喝醉后轻轻抚上一块热毛巾,都是那么自然而然,令宋晓这样的知情人不胜唏嘘。
然而江柔的心,那么明明白白,像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爱情让人委屈的忍不住想哭。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