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林暮歌凌北辰,书名叫《林暮歌凌北辰小说》,本小说的作者是林暮歌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只是凌北辰并不喜欢她,当她醒来,他已经和柳茜茜在一起,珠联璧合,羡煞旁人。而她,成了全城的笑话。“杀人偿命,茜茜死了,你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是进监狱前凌北辰对林暮歌说的最后一句话。杀人偿命,她活该要
只是凌北辰并不喜欢她,当她醒来,他已经和柳茜茜在一起,珠联璧合,羡煞旁人。
而她,成了全城的笑话。
“杀人偿命,茜茜死了,你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是进监狱前凌北辰对林暮歌说的最后一句话。杀人偿命,她活该要去死的,可是在林暮歌的脑海里,根本没有自己亲手杀死柳茜茜的记忆。
只记得柳茜茜约自己去她家里谈事情,喝了她泡的咖啡后便失去了意识。再醒来时自己躺在沙发上,手上紧紧握着一把匕首,旁边柳茜茜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
“林暮歌,你让我觉得恶心。”
“不要想着让林家人为你脱罪,不然我不介意看到你全家沦为和你一样的下场。我要让你生不如死……”
凌北辰冰冷的眼神,和利刃般伤人的话语不止一次让她从梦里惊醒。
在牢里的日子并不好过,在她吃饭的时候总会发现自己的饭菜里夹杂着无法下咽的沙子,寒冬天气自己的被子总会无端端被水打湿,她只能裹着湿透的被子被冻得瑟瑟发抖。
而这些都只是皮毛,让林暮歌几乎崩溃的是,在一个雨夜,不知是谁将她一巴掌掀翻在地上,用力的踩碎了她右手手指的骨头。
“凌大少说了,让我们好好关照你,怎么样?林大小姐对我们的关照还满意吗?”
雷声轰鸣,竟无人听到她痛苦的嘶吼和求救。
凌北辰就那么恨她,恨到要摧毁她最骄傲最宝贵的东西。
那一双她悉心呵护纤长白皙的双手,是用来弹钢琴的。她在进监狱前,曾是非常优秀的钢琴家。
可如今,她看着自己软绵无力的手指,那上面布满丑陋的疤痕,俨然是一双再也无法弹出美妙音符的废手。
她的右耳也因为那一巴掌,再也听不到了。
“林暮歌,出去后好好做人,以后不要再回到这个地方了!”
身后是狱警低沉的嗓音,林暮歌仅凭一只耳朵听得不是很真切。她提着一个塑料袋,痴痴的看着自己待了三年的监狱。
终于出来了吗?只是眼下,她该去哪里呢?
她忘不了当初凌北辰拿家人威胁她时令人生惧的模样,如果自己现在回去,她不敢保证凌北辰不会对她的家人下手。
想起凌北辰,林暮歌的心就疼得发紧。
眼下还是先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吧,进监狱的时候她身无分文,出来的时候自然除了一套换洗衣服什么也没有。
自己身上留着案底,是不会有公司要她的,而她这只废了的右手,除了让她在表面看起来不至于像个残废,实际什么用处也没有。
鬼使神差的,她竟然走到了凌北辰经常出入的那家会所门前!她知道,在这里卖酒的话,只需要喝酒,便可以赚到不少的工资。
想着这些,林暮歌挺直背,理了理已经有些发黄的衣领,就要踏进那家名为“LoseDemon”的会所。
“哪里来的乞丐,滚一边去!”不等林暮歌站稳,一双粗壮的双手已经用力的朝她推了过来,保安边推搡着边嘟囔:“什么人也敢往我们这里面进,别弄脏了我们的地!”
林暮歌不住的弯腰道歉:“对不起,我只是想来找份工作……”
这里是什么地方,整个A城有头有脸的人都出入于此,就凭她这样一个面黄肌瘦,穿着洗得发黄衬衣的女人,也敢踏进LoseDemon的大门?
保安嘴里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毫不留情的把她往外推。瘦弱的林暮歌哪里经得起这样一推,直接顺着台阶栽倒下去。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