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吴季宋清渺李书延,书名叫《爱情失格》,本小说的作者是吴季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决定离开吴季的那天是我的生日。我穿了他给我买的桔梗裙,提着蛋糕去了他家,兴致勃勃地做了满满一桌子菜。从傍晚六点,一直等到深夜,菜凉了又热,一遍又一遍。一直到深夜十二点,他的下属敲开了门。喝得醉气熏天,
我决定离开吴季的那天是我的生日。
我穿了他给我买的桔梗裙,提着蛋糕去了他家,兴致勃勃地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从傍晚六点,一直等到深夜,菜凉了又热,一遍又一遍。
一直到深夜十二点,他的下属敲开了门。
喝得醉气熏天,不省人事。
他的特助把他送进屋就走了,我担心他在沙发上睡不踏实,架起他去卧室。
结果进卧室的时候一个没站稳,一头磕在了门框上。
一瞬眼前黑了一片,耳边嗡嗡作响。
我却来不及去顾头上的伤口,只去探他的安危。
「吴季……」我半哄半劝,「饿吗?我们起来吃点东西……」
他抓着我的手,如孩童般地呓语喃喃,「宋清歌,你别走!」
腥热的血顺着额角缓缓地淌了下来,滴落在吴季给我买的裙子上。
我看着镜子里自己苍白的脸,一阵恍惚。
他握着我的手,眼神满是真挚,向来桀骜不会迁就别人的他,一遍又一遍,低声下气地诉说着他的思念,他的爱恋。
可笑的是……
我不是宋清歌。
我离开了吴季所在的城市,辗转搬去了另一座城市。
在那里,我找了一份编辑的工作,进而认识了李书延。
他是由我负责的一个作家,温文尔雅,偶尔有点小幼稚,喜欢做菜,很迁就我。
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默契地选择了不过问对方从前的情感状况,比起恋人,我们更像是一见如故的好友。
重新遇见吴季的那天,我和李书延约了去商场看电影。
电影快开场了,我还在坐扶梯往上头赶,「对不起啊,今天开会迟了!再等我两分钟马上到。」
我给李书延发完微信消息,没过几秒,就收到了他的回复,「不着急。」
「对了,要是编辑大人催稿的时候也像我一样不着急,那就更好了。」
我看着手机屏幕笑,正想回复他绝对不可能的时候,突然有人在旁边叫了我的名字。
「宋清渺?」
我望过去,一群人站在旁边的扶梯上往下一层去。
吴季西装革履,挺拔英俊,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
他凝望着我,嘴唇翕动。
我们像两条背道而驰的平行线,逐渐拉开距离。
其实我听到了他说的,「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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