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桑藜陆庭赫的是《乖乖又甜又撩,疯痞校草折了腰》,这本的作者是大肉包子啊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桑藜呼吸一滞,她不敢看陆庭赫的脸,只能紧紧盯着他身上穿的白色T恤。男人的T恤很薄,隐隐透出紧实的胸肌,视线缓缓下移,还能看到那若隐若现的人鱼线。陆庭赫偏着头,痞痞地笑道,“桑藜,你为什么总是躲开我的眼神
桑藜呼吸一滞,她不敢看陆庭赫的脸,只能紧紧盯着他身上穿的白色T恤。
男人的T恤很薄,隐隐透出紧实的胸肌,视线缓缓下移,还能看到那若隐若现的人鱼线。
陆庭赫偏着头,痞痞地笑道,“桑藜,你为什么总是躲开我的眼神?”
桑藜终于抬起小脸,潋滟清亮的眼眸瞬间撞入了男人的视线。
“我没有躲开,”她的声音很轻,却甜到沁人心脾,“陆庭赫,好久不见。”
此刻,每天梦里的那个男人就这么站在她面前,心跳早已乱了节奏。
明明自己是一个连大学学费都要靠打工凑的人,却在肖想像陆庭赫这样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
陆庭赫实在是太好了,他不可能喜欢她,她也配不上他。
陆庭赫的神情依旧是淡淡的,眼底却藏着窥不可见的情绪,周身气场凛冽。
“不说声谢谢?”
桑藜软声道:“谢谢。”
“嗯,听话,”男人嘴角微扬,转身往餐桌的方向走去,“走吧。”
……
一个小时后,桑藜回到了位于凤凰小区的出租屋里。
谭薇薇还在躺在床上睡得正香,桑藜蹑手蹑脚地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居家服。
她叠着陆庭赫的浅蓝色衬衫,不经意地扫到了领口的商标。
桑藜拿起手机查了一下价格,下一秒,她倒吸一口冷气。
三…三万……
爸妈在津市开的那个杂货店,可能大半年都赚不到三万。
别人打工一年的工资,却是陆庭赫的一件便服。
桑藜敛了敛情绪,小心翼翼地把衬衫放到了沙发上,准备晚些时候拿去洗衣店干洗。
她坐到写字台边,打开抽屉,从最里面的角落里掏出了一个粉色的信封,信封里还装着一条她亲手编的红绳。
这是她写给陆庭赫的情书,自从***那年没有送出去之后,她便收了起来,再也不敢打开来看。
因为每次看到这封信,总能让她回想起自己有多么愚蠢。
记忆瞬间被拉回高三第一学期开学后不久的那一天。
帝京中学是京北有名的贵族学校,来这儿上学的学生非富即贵,但桑藜从来都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她是因为在津市学习成绩优异,破格拿到奖学金,才能来帝京中学上学的普通人家的孩子。
高中三年,住校三年,她一直是学校社交圈外的人,也没有交到过朋友。
那天早上,帝京中学门口,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男孩与桑藜擦肩而过,险些撞到她。
男孩长相俊美,不可一世,眉眼间尽是淡淡的疏离感。
可就是这样玩世不恭,偏偏又勾人得很的样子,让桑藜彻底沦陷。
哦,他是骑着自行车来上学的,他应该和她一样,是学校的特招生吧。
“同学,你这自行车看着很轻啊,还是要注意安全,要不换一辆坚固一点的?”
陆庭赫:“……”
后来桑藜才知道,那辆轻型山地车价值一百万以上,而每次陆庭赫骑车来学校,都会有不同的豪车跟在他身后保驾护航。
至于学校里的同学们为什么不认识陆庭赫,那是因为他是京北首富陆宥林四十多岁才生的独子,陆家一直对他保护得很好,直到二十岁时才让他在媒体上公开露面。
这也是桑藜后来在电视上看到的。
桑藜把粉色的信封收进抽屉里,随即自嘲地笑了笑。
她早就知道该放弃了,可喜欢这东西就像飞蛾扑火,明明知道身前是个火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往里跳。
这三年来,她都是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又默默地喜欢着陆庭赫。
很累,胸口也很疼。
这时,手机上突然跳出一条新的好友申请。
头像是一片蔚蓝色的大海,署名:【陆庭赫】。
桑藜愣神几秒,赶紧按了同意,随后立刻点进了陆庭赫的朋友圈里。
陆庭赫的朋友圈完全公开,显示的却都是一些和生物医学相关的消息。
不知道为什么,仅仅是看到这些,桑藜就觉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
意识到情绪有些失控,她立刻放下手机,把脸深深埋进了自己的臂弯里。
她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她要往前看。
水中的那一轮明月,她不该去捞,不然只会掉进水里,最后摔得粉身碎骨。
忽然,一只小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桑藜抬起头,看到谭薇薇正冲她笑得一脸灿烂。
“薇薇,你醒啦?”
谭薇薇捧着桑藜的脸面对自己,“你怎么了,遇到什么不高兴的事儿了?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桑藜笑了起来,软白的脸颊上浮现一浅一深两个可爱的小梨涡,“没有心情不好啦,就是大姨妈第一天,感觉有点累。”
谭薇薇搬了张椅子坐到桑藜身边,“这么巧啊,我也第一天,你说我倒不倒霉,啦啦队比赛碰到大姨妈第一天,劈叉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要裂开了!”
谭薇薇是学校啦啦队的队长,也是她们设计学院的院花,可她说话时这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和院花这个头衔一点儿也不配。
用谭薇薇的话来说,院花是桑藜,她只是片绿叶。
“那你现在呢,好点没,要不我给你煮点红糖姜茶?”
谭薇薇捏了捏桑藜的脸,“你看看你,又好看又贤惠,谁娶了你真是上辈子拯救宇宙了!”
桑藜捂住她的手,“我不想嫁给谁,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好啊,以后我结婚了你睡我和楚衍中间好不好?”
“不好,我睡床底。”
两个女孩开心地又聊了几句,谭薇薇看时间不早了,她该回宿舍了。
忽然,目光被沙发上的那件浅蓝色衬衫吸引,谭薇薇一个箭步冲过去拿起来,“哟!藜藜!你不对了!你怎么会有男士的衬衫?!”
桑藜红了脸,“这是一个学长借我的,我要拿去干洗了还给他的。”
谭薇薇翻了翻衬衫,失声惊叫,“啊!D家的限定款,这件衣服要个***万吧,哪个学长这么有钱?!”
桑藜吓了一跳。
什么?***万?她还以是普通款呢…
她解释说:“是生物医学系的研究生,陆庭赫,楚学长认识的。”
“啊?!陆庭赫?!”
“薇薇你能不能别一惊一乍的,”桑藜被谭薇薇喊得心脏砰砰直跳,“你知道陆庭赫啊?”
谭薇薇放下手里的衬衫说:“知道啊,陆庭赫这么牛逼能不知道吗?我听楚衍说,他原本在英国上高中,后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成天研究生物实验,最后把学校的实验室都炸了,这才被他爸召回国上了一年高中。”
桑藜恍然大悟。
原来陆庭赫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突然转来帝京中学的。
想到自己当时还以为他是个家境普通的特招生,桑藜简直要被自己气笑了。
忽然,谭薇薇想到了什么,冲桑藜挑了挑眉,眼神暧昧非常,“陆庭赫为什么会把他的衬衫借给你?他是不是喜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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