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程野许沉颜的小说叫做《厌烦到喜欢》,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许沉颜在此立誓,此生与程野这个狗男人不共戴天!所以现在是什么情况?此刻许沉颜正跪在地毯上,手里举着酒杯,身处一栋富丽堂皇的别墅里。她懵圈的看向自己,手腕系着黑白色的蕾丝花边儿,上面还有蝴蝶结,身着女仆
我许沉颜在此立誓,此生与程野这个狗男人不共戴天!
所以现在是什么情况?
此刻许沉颜正跪在地毯上,手里举着酒杯,身处一栋富丽堂皇的别墅里。
她懵圈的看向自己,手腕系着黑白色的蕾丝花边儿,上面还有蝴蝶结,身着女仆装,更要命的是腿上还穿了黑丝。
这是她打死都不愿尝试的玩意儿。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会儿我不应该是要去带着兄弟们去搞程野那个腹黑狗吗?
对!程野,老娘今天一定要亲手宰了他。
一起来这个男人许沉颜就急火攻心,狠的牙痒痒,当即把酒杯砰的放在桌子上。
刚抬腿要走脚下一歪她整个人都惊叫着摔在了地上。
该死的。
她气呼呼的把脚上的高跟鞋給甩掉,尝试站起来,却疼的一软又跌了回去。
正当许沉颜内心骂骂咧咧时,一个耳熟低沉的嗓音响起。
“小奴隶,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誰那么大胆居然敢这样说我?
她抬头,想要看看到底是哪个不怕死的敢惹她。
可当看清眼前的人时她直接原地石化。
“程野?你怎么在这里?你的人呢?”
面前的男人眉眼清冽,唇边噙着笑意懒懒的盯着她,他半蹲下来,抬手捏住她的下巴:“你不就是我的人吗?”
?!?!
许沉颜吓的起一身鸡皮疙瘩,啪的一下拍掉他的手往后退了退,整理好情绪毫不畏惧的看向他:“程野,你别玩不起,把我弄到这里算什么?”
他挑了挑眉:“许沉颜,你不会是脑子摔傻了吧,可是你自己主动愿意来做我的走狗的。”
他盯着她,把走狗两个字咬的特别重。
我呸!
她堂堂理城西街的女恶霸岂能向他这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屈服?
噗嗤。
许沉颜咯咯朝他笑出声,撩了下长发,掀眼:“程野,你在我眼里才是狗。”
程野凑近,高出她一截,伸手捏住她的脸把她转过去,旁边是一面大大的试衣镜。
镜中,许沉颜瘫坐在地上,脑袋上戴着两只猫耳朵,雪白的颈间隐隐的浅浅的吻痕。
她心猛的一沉,莫不是程野对她做了什么?
“你个禽兽!”许沉颜气死了,当即就想揍他,却猛然发现脑中一片空白,那些柔道跆拳道各种招式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摁住小姑娘不老实的手,凑在她耳边,漆黑薄凉的眸幽静的望向我镜中的她,薄唇微勾:“看清了,到底谁才是狗。”
说完还伸出手指挑了下她脖颈间的铃铛。
随着一阵悦耳的铃铛声,他如鬼魅般的嗓音再次响起:“小猫咪,张牙舞爪的时候也蛮可爱的。”
许沉颜脸羞恼的通红:“程野!你个死变态!”
随着他起身低笑声渐远,她这才冷静下来,难以置信的读着脑海里突然窜出来没有经历过的记忆片段。
经过几番艰难的消化,她才终于搞清楚。
她许沉颜居然,莫名其妙的重生了!
这辈子,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堂堂一届女恶霸他喵的居然!成了給程野那个狗男人提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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