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尽欢》是贺言所编写的豪门总裁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贺言江娆,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什么?」「住在这里的另一个人,是他看到了吧?」他的笑容里多了几分孩子气的得意,「姐姐是没空关注这些细节的,一定是他发现的。」好家伙,我以前没看出来,这小孩竟然有这么深的心计。我挑了挑眉:「你故意的?」
「什么?」
「住在这里的另一个人,是他看到了吧?」他的笑容里多了几分孩子气的得意,「姐姐是没空关注这些细节的,一定是他发现的。」
好家伙,我以前没看出来,这小孩竟然有这么深的心计。
我挑了挑眉:「你故意的?」
「嗯哼。」
贺言轻哼一声,从沙发上起身,站在我面前,「你饿了吗?我去做饭。」
像之前住在这里的无数次一样,他系好围裙,去厨房简单地做了个午饭,等吃完饭,我淡淡地开口:「我先送你回学校吧,你们是不是快考试了?」
「是。」小孩眼睛一亮,「姐姐还记得,你心里有我。」
我只当没听见,从茶几上捞起车钥匙,带着他往门口走。
灯光昏暗的玄关,贺言站在那儿,从猫眼往外看。我弯下腰去扣好高跟鞋,再直起身,就被贺言贴上来,吻了上来。
我一时没缓过神,踉跄着退了一步,后背贴在冰凉的墙壁上,正要推开他。
「江娆。」
他只来得及吐出两个字,身旁忽然传来「咔哒」一声。
下一秒,门开了,灿烂的光线涌进来,我眯着眼睛侧过脸去,看到陆珩神情冰冷的脸。
6
「陆家的事情今天处理不了,我就提前回来了。」
陆珩迈进来,把手里的东西放在玄关柜上,淡淡道:「娆娆,把客人送走吧。」
他甚至没有正眼看过贺言,就好像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配角。
贺言果然被激怒了。
他往前跨了一步,挡在我身前,望着陆珩冷笑:「客人?我在这里住了一年,连柜子里的酒都是我一瓶一瓶地亲手摆进去的,你也配叫我客人?」
陆珩僵了一瞬,神情很快地又恢复了一贯的平静无澜:「那就多谢你,在我回国前替我照顾江娆,现在这里用不到你,你可以走了。」
贺言没动,陆珩盯着他满是怒火的眼睛看了片刻,忽然勾了勾唇角。
然后他从钱包里取出一张卡,塞进贺言的口袋里:「十万块,够了吗?」
这个动作带有极大的羞辱意味,我下意识地伸手,把贺言往后拽了一下:「陆珩。」
「江娆!」
他咬牙道:「你别忘了你答应过我什么。」
他一贯清冷寡淡,极少出现这样情绪失控的时候,我定了定神,转头开了门,低声对贺言道:「你先回学校吧。」
贺言随手把那张卡抽出来,轻飘飘地丢在地上,然后低头在我脸颊边亲了一下:「姐姐,我考完试再来找你。」
他没再看陆珩,转身走进电梯里。
我刚关上房门,手腕就被一股力道牢牢地攥住。
陆珩扯着我往沙发那边走,用力之大甚至让我感到些微疼痛。
我皱了皱眉:「陆珩,放手。」
他松了手,猛地回头看着我:「那是谁?」
「你回国前,我的男朋友。」
陆珩直直地盯着我,漂亮的眼睛里闪过困兽般受伤的神色。
良久,他沉声道:「那现在,我回来了,你不能和他断了吗?」
我揉了揉太阳穴:「陆珩,我需要时间。」
这话听起来实在很渣,果然,陆珩整个人僵在那里,好半天才缓缓道:「江娆,你知道吗?我在国外待了八年,就想了你八年。」
我没应声,只是站在那里,撑着沙发背,微微地仰着脸看向他。
从前我总是用这个姿势望着他,绷直的颈子雪白纤细,看上去美丽又楚楚可怜。因为那时的我无比清楚,我已经走投无路,只有陆珩能护着我,让我不会作为赌注被输给别人。
但他是陆珩,几乎一眼就识破了我示弱的伪装:「放心,不用这样,我也会帮你。」
此刻他也是如此,猛地偏过脸去,喉结上下滚动了一圈,哑声道:「江娆,你别——」
「你想了我八年,但真的就八年没联系过我一次。」我低笑一声,恢复了惯常冷静漠然的样子,「陆珩,我不想追究这些事情,因为斤斤计较没有意义。但你也别逼我,因为我现在还是喜欢你的。」
「可再继续下去,就不一定了。」
我没有再看陆珩,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却被再一次地握住手腕,这一次力道极轻,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意味。
「江娆,我不逼你。」他低声地说,「我给你时间想清楚……不要离开我。」
我的神明,他折断了傲骨匍匐在我身边,向我臣服。
那天晚上,我望着身边陆珩精致的睡颜,一时失神。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