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方姜初,帝玦冥,书名叫《帝少追妻路漫漫》,本小说的作者是阿银姐姐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十点五十分。距离季平舟到达商园还有十分钟。十分钟后他会走进房间,口吻疏离地问上一句:“怎么还不睡?”继而摘下领带,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情。三年了。他一成不变。禾筝的耐心
十点五十分。
距离季平舟到达商园还有十分钟。
十分钟后他会走进房间,口吻疏离地问上一句:“怎么还不睡?”继而摘下领带,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情。
三年了。
他一成不变。
禾筝的耐心也随之消耗殆尽,她将一早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藏好,在镜子前勉强扯起标准的温婉笑容,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归家。
很快。
门被推开。
季平舟准时出现在禾筝的视线内,在他如常的客套起来前,禾筝先一步走过去,半蹲在他面前,摆好拖鞋,一副贤妻的姿态,“回来了,最近不忙?”
面对禾筝的询问,季平舟置若罔闻。
这样的漠视,她早已习惯。
等她站起来。
季平舟已经在扯着领带,禾筝颇具耐心地帮他解开,顺手将那寸昂贵的面料从他的脖颈上拿下来,手指擦过他雪白的衬衫领子,上面有一小块大地色的眼影,很微弱,并非唇印那么明目张胆。
如果不是她亲自帮他解领带,她根本不会看到。
见她微愣,季平舟难得沉静着问:“怎么?”
“没,”禾筝笑着摇头,“没什么。”
季平舟不会深究,他侧身躲开,沉默冷淡地走向浴室。
打开了灯。
里面的热水已经放好。
无需多问,这些都是禾筝提前准备好的。
她在外人眼里是季平舟的好妻子,大度,纯良,没有脾气,爱他爱的死心塌地,什么都能忍。
也正因如此,季平舟理所当然的接受了她的所有爱意,却从未给予回应,但他忘记了,禾筝在嫁给他之前,是怎样要强的性子。
“平……”到了嘴边的话打了结,禾筝艰涩地吞咽下将要出口的字眼,她面孔素净,挂着淡淡的微笑看过去,“季平舟,你是不是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门隔着一条缝。
季平舟用鞋尖将门勾开一些,露出半张侧脸,正慢条斯理地解开腕扣,“什么日子?”
“你不记得,对吗?”
或者说他从来没记得过。
“需要什么礼物?明天让小简送给你。”
他不说自己不记得,也不再问是什么日子,只估摸出大约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既然有价值,就需要礼物来陪衬。
女人,不都喜欢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吗?
指尖陷进了掌肉里,禾筝听到胸腔内被放大的心碎声,是为她三年所付出的真心和努力而心碎,并非为冷漠的季平舟。
在嫁进来之前,派对上那些装扮光鲜亮丽的豪门小姐们便告诉过她,季平舟是高山之上的一捧白雪,冷的骇人,触不可及。
远看高洁,骄矜,傲气,离得近了,就会被他冷到。
禾筝不信邪。
一头热的撞了进来,结果头破血流。
从书柜的夹层拿出那份整理好的离婚协议,禾筝坐在昏暗的角落,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整理好思绪,她将衣服拿出来往身上套。
外面的声音惊动了季平舟。
他侧过脸,错落摇曳的光线里,他看到自己那位人见人夸的好妻子拿起一件藕色大衣,平静地穿上。
只是初秋,她竟然还带上了围巾手套,抬起头,一点倦态融在瞳孔里。
方禾筝笑了笑,美不胜收。
季平舟依稀有了不太好的预感,这预感随着女人的话点点落实,“季平舟,我们离婚吧。”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