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身死,陆早早才发现这个世界是一本巨大的狗血式融合小说!只有陆早早,从头到尾拿的都是炮灰角色,难怪从小到大她都觉得和这个家格格不入!—— 原来全家都是主角,唯有我是真炮灰!陆早早从小到大都觉得自己和这个家格格不入!一朝身死,被一辆超速还酒后行驶的大货车当场撞成一摊肉泥,灵魂飘在半空三米高,看着自己这副惨不忍睹的死状。更多的竟然是释然,她长长地叹出一口长气。伴随着这声叹息,
陆早早从小到大都觉得自己和这个家格格不入!
一朝身死,被一辆超速还酒后行驶的大货车当场撞成一摊肉泥,灵魂飘在半空三米高,看着自己这副惨不忍睹的死状。
更多的竟然是释然,她长长地叹出一口长气。
伴随着这声叹息,陆早早的脑海中突然“嘀”了一声,像是某种机器的警报。
于是她突然顿悟了——
原来这世界就是一本巨大的融合式狗血小说!
她的爸爸陆傲天是某点男主,金手指全部开满的那种,简单来说,父母双亡,孤儿院长大,成绩绩点全部拉到顶,没用多久,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然后顺便当上了亚洲首富,掌握N多经济命脉。
她的妈妈沈星遥是番茄的狗血言情女主,被众多人喜欢和追求,但是苦苦追求却求之不得的那种,书页标签可以打满几十个tag,例如什么白月光、娱乐圈、顶级豪门、虐恋情深、破镜重圆。
她的大哥陆识卿是某江冷面京圈佛子,命定女主大概率是娇娇软软旗袍美人。
二哥沈怀瑾是桀骜不驯高冷校霸,未来伴侣是乖乖糯糯的奶音甜妹。
关键词应该都大差不差,类似于什么“堵在墙上发了狠地亲”“红眼给命”文学。
她的姐姐沈熹言是拥有万人迷属性的甜宠文女主,从幼儿园时期到大学毕业,一路桃花无数,男女不限,万人敬仰,光芒之盛经常闪瞎陆早早的狗眼。
妹妹陆清婉人如其名,走的是娇娇弱弱小白花路线,高中毕业既跟商业大佬联姻,先婚后爱,甜虐参半,感情曲折波荡,外加附送经典白月光文学。
甚至她的外公外婆,都是某一本励志年代文的男女主,白手起家,一路做大做强,无比辉煌。
只有陆早早,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死炮灰,拥有最普通的名字,普通的长相,一路平凡普通的成绩,会在一个普通的本科大学毕业,然后在一个普通的午后,被一辆普通的大货车碾死,一命呜呼。
陆早早其实也怀疑过自己应该不是亲生的,可能只是抱错了,什么真假千金之类的,但很可惜,这种抓马的人生大戏并没有发生在陆早早身上。
她小时候就对自己的存在抱有强烈怀疑,最先开始是质疑自己的名字为何如此草率,跟她一众兄弟姐妹的名字实在大相径庭,天壤之别。
在她不厌其烦地追问下,终于得到了最终答案——
“你是个早产儿,不足七个半月就生下来了,所以就叫早早。”
......
果然是个敷衍的名字。
再后来长大一些,是质疑自己的长相。
十五岁,陆早早拿着DNA检测报告坐在医院门口的长椅上,阳光刺眼,她望着那上面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数字愣神。
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怎么都是一家人,怎么会如此?
果然人和人的差别,比人和猪的差别都要大。
就算是一家人也不能例外!
陆早早躲在自己的大房间里,窝在自己的被子里,颇有些窝囊委屈地失声痛哭。
不过没哭几分钟,她发现自己肚子有些饿,于是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飞跃而起,准备下床啃一个小面包,结果因为哭的双眼模糊,一个没踩稳,脚绊着地毯,摔了一个大马趴。
还是脸先着地。
不过幸好地毯是昂贵的长毛羊绒,又厚又柔软,所以并没有多少痛感。
陆早早拍拍膝盖,慢慢踱步到窗户边,宽敞漂亮的花园里,沈言熹和沈怀瑾在给池子里的鱼喂食,陆清婉坐在宽大的藤编摇篮上,陆识卿在她的旁边坐着,用温和清冽的嗓音给她讲很复杂的物理题目,大概率是为不久后的物理竞赛做准备——
反正陆早早一句没听懂。
陆早早缩在厚厚的、不透光窗帘后面,感觉自己像是一个误闯进甜蜜唯美偶像剧的旁观者,窗明几净,日悬高天,风清云静。
只有她是那么与众不同。
时至今日,一朝身死,她才终于觉悟——
怪不得她从小到大无论怎么努力、怎么用功,成绩都不上不下,明明觉得自己已经弄透弄懂所有知识点,考试还是会犯最基本的错误,题目永远做不完。
思考问题、回答问题总是比别人慢一拍。
在人群中永远是不被看到的那个,不出众,不显眼也不特别,总之没有什么可取之处,除了乖巧听话一点,但这在自己的家庭中,可能也不算什么优点。
在学校里还好,毕竟大家都是普通人,一回到家,被那股独属于主角的惊人气势和美貌一映衬,自己简直就像一只在下水道里生存的阴暗老鼠。
怪不得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和她不是那么亲近。
沈熹言和沈怀瑾是双胞胎,关系一向很好,小时候就像连体婴一样,干什么事情都要一起。长大后虽然性格迥异,但仍旧很亲密,双胞胎之间的那种独特的心灵感应让他们彼此之间密不可分。
陆识卿是整个家里最大的,陆清婉最小,她大哥一向最疼这个比他小八岁的妹妹,几乎是他一手带着长大的,习惯爱好、饮食娱乐比他们爸妈看管的还要精细严谨,说是半个女儿也不为过。
陆早早夹在其中,不上不下,颇是尴尬。
陆傲天和沈星遥平等地给与每个孩子适当的关心和爱护,但精力有限,爱也有限,他们只能根据表现分配出去这么多,大部分的爱意还是满满当当地给与彼此,当那种小说里人人艳羡、万人称赞的夫妻。
陆早早其实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大的不好,毕竟他们家有钱、非常有钱、极其得有钱——
就冲这一点,其实她本不该抱怨什么。
从小到大,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豪车别墅、奢包名表,只要她要,也会眼都不眨地送到她面前。陆早早是个非常容易满足的小孩,没有攀比心,也没有胜负欲——
她只是太孤独了。
所以总是拼了命想表现的好一些,让所有人都能高看她一眼。而不是用那种无比冷漠的、刻意忽略的、十分敷衍的眼神和语气跟她说话,那太伤人了,她有时候恨不得变成透明人。
她没有最好的玩伴、可以交心的朋友,夜深人静,唯一的倾诉对象是小时候妈妈送她的那只小熊玩偶。
其实也不能说是送,那是一次他们全家出门旅游时,沈怀瑾在娃娃机里吊到的娃娃,他那次吊到了很多,每个人都分到了很多,但大家都没有太在意这种廉价娃娃,毕竟用来装它们的包都比这些娃娃本身贵了几百倍。
陆早早两手空空,望着袋子最上面的那只小熊玩偶发愣,或者是她的眼神太过炙热渴望,沈星遥随手把那只娃娃扯出来送给她。
然后这只小熊就这样数十年如一日地被她放在自己的枕边,不知道的以为是什么博物馆典藏品。
从小到大,她耗费了这么多心神精力和时间,结果依旧什么都没得到。
原来不是她不努力,只是因为她根本就是一个巨大的小说世界中的平凡炮灰罢了。
看透了这个荒唐世界的真相之后,陆早早彻底摆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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