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沈京墨白沅芗,书名叫《我的旧梦》,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一觉醒来,所有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他们说:我与沈京墨从无交集,我的未婚夫,也另有其人。「小姐,沈将军今日大婚,老爷和夫人在前厅等您同去。」傍晚时分,夕阳透过轩窗,照着手腕上淡淡的疤痕。我坐在镜子前出
一觉醒来,所有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他们说:我与沈京墨从无交集,我的未婚夫,也另有其人。
「小姐,沈将军今日大婚,老爷和夫人在前厅等您同去。」
傍晚时分,夕阳透过轩窗,照着手腕上淡淡的疤痕。
我坐在镜子前出神,默默给自己戴上珠花。
镜中的人美则美矣,但神色苍白,已有日薄西山之相。
数月前,我从山崖跌落,一觉醒来,身子便一日不如一日。
除了身子,心中煎熬更甚。
「新娘是谁?」
外头丫鬟停顿了一下,轻轻答:「路家二小姐,路秋月。」
我萎顿在轩窗前,虚弱讽笑:「又是哪来的路二小姐……沈京墨他——咳咳……」
如若真失忆便罢了,可我与沈京墨的过往,清晰无比地刻印在我脑海中。
然而这一切在世人眼中,却化作云烟,独我一人记得。
当初有多用情至深,今日,便有多痛彻心扉。
「他可曾提到我?」
丫鬟答迟疑片刻,答:「不曾,只说邀白府参加喜宴。」
「好,我知道了。」
镜中的唇染了正红的口脂,我站起身来。
我的未婚夫,如今,要娶别人了。
一个时辰后,沈家厅堂。
我用匕首横在脖颈上,当着满座宾客,语气颤抖:
「沈京墨,你若敢娶她,今日,我便死在沈家堂前!」
沈京墨立于堂中,眸色如深潭。
经年的风霜打磨,意气风发的少年内敛得像把藏锋利刃,又像越酿越香醇的烈酒。
他身姿挺拔巍峨,从前站在我身边,他的肩膀是我最坚实的依仗;如今,他却用它护住了路秋月。
众人吓坏了,无人敢上前。
四周窃窃私语:
「听说她就是纠缠沈将军的女子。滚落山崖,摔坏了头,臆想自己是沈将军的未婚妻,硬要拆散人家,这个月已经第三回了。」
沈京墨拥着怀里的路秋月,冷眼旁观:「白小姐,再一再二,不可再三。」
我心如刀绞,笑着笑着,泪眼模糊。
当年初识沈京墨,他尚年幼。
十七八的年纪,纵马于长街。
第一次,我挡了他的马,他冷眼瞧着我,问:「不要命?」
第二次,他急急勒停,满身霜气,「你是不长眼?」
第三次,他眉眼终于带了笑意:「白小姐,再一再二,不可再三,上马来。」
我向他伸出了手,一牵就是十年。
我曾拥有过他全部的偏爱,宠爱,溺爱,一身风骨的白小姐,被他宠坏了。
那夜秋月高悬,沈京墨的手指轻轻勾勒着我的发丝,说:
「沅芗(yuan xiang),嫁给我吧,我等太久了,将军府,只认你一位女主人。」
一场秋雨,一场事故。
我不慎跌下山崖,醒来时,一切都变了。
说起往事,他们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只说:与沈将军情意缱绻的是路二小姐,与我们白家从无交集。
人人都当我是摔坏了头,记忆错乱。
只有我知道,关于沈京墨的记忆,有多清晰,绝不会错。
我在病中,日日期盼。
那日,床前来了个人。
一身白衣,翩翩公子,温润如玉,像天边的皎皎明月。
他似乎刚下朝回来,身上还沾着露水,墨发在身上洇出水渍。
他伏在我床边,轻轻勾住我的手指,眼中盛满温柔和疼惜。
「沅芗,你要好起来。」
看着他,我燥郁的内心竟慢慢平静。
母亲说,他叫路泽谦,沈京墨的未婚妻,路家二小姐的哥哥,也是我的未婚夫。
我推开他,转过身去。
路泽谦叹了口气,「如果你想见他,我陪你去。」
那日听丫鬟意有所指在外间议论:
「路公子忙于追查小姐坠崖一案,昼夜颠倒,滴水未进,刚忙回来便来看小姐。到底,还是被伤着了。」
我蜷缩在屋中,泪流不止。
我有什么办法呢?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