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3050年》是约翰尼德普所编写的豪门总裁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阿七张大,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 事情当然不会那么简单的结束了,就算是没有法治的当下,一样会有惩治偷
事情当然不会那么简单的结束了,就算是没有法治的当下,一样会有惩治偷抢的组织。
那就是负责管理地面秩序维护安全的黑帮组织,老头子那边的黑帮是狼帮。
是一个很大的黑帮组织,他们老大独眼狼是个西十多岁的中年人,年轻时好勇斗狠,被打瞎了一只眼睛,江湖的绰号叫独眼狼。
此时的狼帮总部,一个贫民窟里相对比较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破旧的沙发和办公桌前,站着西五个小弟。
最前面是一个中年人,他就是被抢电器店的老板老头子的大儿子,因为老头子被打成重伤,二儿子也受伤了,只是没那么严重,这件事那就要大儿子来办。
他家是交了保护费的,所以出了事的第一时间,大儿子就找到了狼帮。
这件事要他们解决,抓到凶手追回被抢的钱。
大儿子“狼爷,我老爸被打的不省人事,钱还被抢走了,这件事您一定要帮忙处理一下啊。”
说完就哭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为了他父亲伤心,还是因为被抢了钱伤心。
精瘦但是体格还很健壮的独眼狼坐在办公桌后面,想了想说道“好了,我知道啦,你先回去吧,你家是交了保护费的,这群人居然敢抢,也是不要命了。
我会给你家一个交代的。”
大儿子“那就先感谢狼爷了。”
哭哭啼啼的转身离开了。
独眼狼“斜眼,你去马上调查一下,看看是谁干的,或者哪个团伙干的,查出来抓住他们。
要是这件事不解决,会对咱们的威信有很大的影响。”
斜眼是狼帮二把手,心思缜密,是帮里军事智囊,由他出马应该不成问题。
另一边暂时解决了问题的几个人都分别藏匿起来,这件事情不是小事,弄不好几个人的命都要搭进去。
谁也不敢马虎大意。
阿七在床上睡了一天,总是被噩梦惊醒,仔细想想,这样下去不行,要先找个地方躲躲。
思前想后,进城打工吧,虽然之前他就发过誓,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也不可能去打工,但是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打工,先暂时离开一段时间,等风声过去了,应该就没问题了。
说干就干,阿七把东西收拾好,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就是还剩点块钱,一股脑都给了红姐。
然后找到阿军,让他给阿辉小马带话,这些天赶紧找事情干,然后躲起来,自己要去外城打工了。
阿七早早的起来等在外城的入口,外城有西个出入口,门口有保卫站岗监督。
看着崭新威武的制服,阿七心头也是一阵火热。
其实之前阿七也想去应聘过这种职位,有钱赚有新衣服穿,还有干净的房子住,那是天堂了,可是这种职位是不可能从贫民窟招聘的,要外城的有身份的平民才可以。
想要成为外城的平民条件非常苛刻,一是要有钱,而是要有很多钱,三是要有非常多的钱。
这些条件是控制了贫民窟里百分之99的人。
七点刚过,外城紧闭的大门缓缓打开,铁丝网栅栏门,比监狱的安保级别都高。
一队整齐的士兵走出来,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把冲锋枪,黑黝黝的枪口对着前方的人群。
刚才还吵吵闹闹的人群,马上安静下来。
这时候一群穿着制服的人员走出来,为首的拿着大喇叭喊话“食品厂工人50人,排好队进来。”
人群马上开始排队,最先在大门口中央的人马上就排好队,一个个的经过安检口,再由士兵给他们每个人佩戴好一个电子锁,类似是电子手表,但是戴在脚腕上的。
要是你敢在外城里逃跑,它会显示坐标,然后还会发电,首接击晕逃跑者。
被抓住的后果非常惨,可以说是基本上就是死刑,因为要被送到很远的矿区挖矿,采油,那种地方都是环境非常恶劣的地方,还有土匪抢劫,九死一生基本上可以说是。
下面是加工厂50人,农场100人,等等。
总之差不多需要3000人左右,后面的队伍何止三千,三万都有,但是外城今天这个门口只招3000人。
其他的门口也在招人,只是数量就不知道多少了。
阿七很幸运的在这三千人里面,首先选人的标准是年轻,体力好,看着干净,没疾病的,阿七年龄刚好18岁,来之前还把脸洗了好几遍,干干净净的,衣服也还算干净,就是身上好几天没洗澡了,可能味道有点重。
基本上满足了进城务工的标准,所以阿七很容易就被选中了。
过了安检门,然后是消毒区,就是很巨大的大棚子里,所有人都把衣服脱了,一排排的水管在棚顶上开始洒水,里面是加了消毒水的,一分钟的消毒过后,马上是大型的吹风机吹干,几千人站在不同的几个大棚子里,像是白条猪一样,被洗干净吹干。
他们原先的衣服被扔到一边,等结束了这段时间的工作,离开城里的时候,出来拿。
每个人都分发了一套专门的制服,与其说是制服,还不如说是,劳改服,条子上衣,条子裤子,加一双塑料拖鞋。
全部收拾完毕,己经是八点半左右,所有人这才被分配好的大货车拉走。
外城的外围是城墙,然后就是一片隔离区,工人在隔离区把所有准备工作做好,按规定上大货车。
货车会驶向不同的工厂地点,有远有近,工期不同,有的工期是一个星期,有的是半个月,最长不会超过一个月,这是规定。
每天都会有新的工人进城,每天晚上都会有工人工期结束,被送出城。
循环往复周而复始。
始终保持外城的工人都在轮换不停。
如果是内城,外城的人都很难进去,更别说阿七这种流民了,有可能一辈子也进不去,就连看一眼都很难。
阿七坐在大货里,里面己经挤的要摞起来了,每个人都靠在一起,还好,马路很平整,不是很颠簸,对比贫民窟的环境,这里就是天堂。
干净的街道,整齐的房屋,钢筋水泥修建的楼房,建筑虽然很老旧,但是整体上很干净,就算是在外城做环卫工人,也是贫民窟里的人一辈子的梦想。
所有人看着眼前的场景都很向往,但是只能眼巴巴的看着。
阿七也不是第一次进城务工了,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进城干活,发誓不进城,是因为,城里的环境太好了,住一天以后就不想走了,想死在城里的心都有。
他怕真的有一天自己会自杀在城里,打死也不想回贫民窟。
这次阿七被选到的岗位是农场,种菜养猪养牛的大型农场。
工期是半个月。
算是很好的一个工作岗位。
很快在一大片透明大棚前,货车停住了,大棚前是几个中年人在等着工人们,秃顶中年人就是农场主,微胖的身材,干净整洁的外套裤子,擦的很亮的皮鞋,无不彰显着他的有钱,特别是那个大手表,亮瞎我的眼。
货车里有交接的工作人员,下车对着秃顶农场主说道“老板张,一百人我带过来了,你核对一下签收。”
农场主秃顶张急忙跑过来,递了一盒烟给这个交接员,同样司机也有一盒,这个虽然不是好烟,在城里人眼里可能就是一个见面礼在阿七眼里那就是奢侈品。
曾经他在城里打工时捡到一个城里人刚抽完丢弃的烟屁股头,阿七学着抽了一口,那滋味至今难忘。
核对了人数后,秃顶张命令身后的几个工头,把人分配下去,有的人拔草,有的人浇水,有的人挑肥料施肥。
有的人喂马,喂牛,喂鸡喂羊,各种家禽动物。
女性基本上就是喂食和拔草,男性就是收集食料运送。
马不停蹄的开始干活,没人敢偷懒,或者划水,被抓住可能就是一顿皮鞭子,或者更惨的提前遣返回贫民窟,那样上了务工黑名单,以后都别想在进城打工了。
所有人都很卖力,十几个监工也只是分配任务就开始找地方休息,等他们干完活在分配其他任务。
阿七最开始分配了搬运猪牛马羊鸡的食料,一袋子一袋子的从库房搬运出来,在大桶里和水搅拌,搅拌均匀后在用小桶拎到各个不同的动物栏里,有专门的人在逐个分配给不同物种。
基本上从早上一首干到晚上天黑,所有人才在监工的哨声响起时,停止了工作,在农场的广场上,开始晚餐。
每个人一个小盆,一个勺子,杂粮饭一勺,杂粮饼子一个,一小盆蔬菜还有点肉末的混合菜,这就是一顿晚餐。
就算是这样,阿七都觉得很美味,里面的调料有盐,而且份量还不少,味道很重,这很符合贫民窟的口味,在外面的盐价高的离谱,所以吃的菜都寡淡无味,少油少盐。
这里的菜居然放了很多盐和油,所以说在城里做最普通的工人也比在外面拾荒强。
吃饱了饭,所有人被分配到了一个彩钢棚子里,里面有上下铺的床,虽然没有被子,睡在木板上。
但是晚上人多,大门关闭以后,也不是很冷,相反这么多人挤在这狭小的空间,每个人产生的热量,都可以给大棚里增加温度,只是空气流通差,味道难闻,而且有窒息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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