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死不悔》是里南里所编写的豪门总裁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茯苓,天季,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落城,蒹葭山。月明星稀,暮夜无知。峰峦起伏的悬崖边上,茯苓此刻正被狼群包围着。月光下,她的紫色纱裙随风而舞,右手正不断滴落着使野狼兴奋的新鲜血液。“嗷呜~”头狼面露凶光,带领着狼
落城,蒹葭山。
月明星稀,暮夜无知。
峰峦起伏的悬崖边上,茯苓此刻正被狼群包围着。
月光下,她的紫色纱裙随风而舞,右手正不断滴落着使野狼兴奋的新鲜血液。
“嗷呜~”头狼面露凶光,带领着狼群缓缓向她走去。
她双眼满是镇定,透过脸上的面具紧紧盯着狼群,与此同时,她轻抬右手将鲜血涂抹在了白色的玉笛上。
轻柔的笛声响起,缓缓回荡在山间,虽说不上难听,但曲调透着诡异。
紧接着笛声突变,分外凄厉,狼群竟慢慢匍匐下了身躯,一阵挣扎后俨然有了退却之意。
茯苓见状,嘴角微微上扬,笑意吟吟。
倏忽间,一白衣男子出现在狼群身后,他身法极快,眨眼就将狼群全部放倒在地。
没有丝毫血迹,只是将狼群打晕了。
男子简单查看了狼群一番,看到崖边女子正看向自己,但由于女子背对月光,他并未看到女子的表情。
出于礼貌,男子朝女子方向点头示意了一下,语气温和,“狼群至少一个时辰内不会醒来,姑娘可放心离去。”随后转身便要离开。
茯苓双足轻点,飞身一跃至男子身前将他拦下,转身看向他。
白衣男子这才看清,眼前的女子戴着一个银色蝶翼面具遮挡着眼鼻,月光下她白皙的脸与染血的红唇,对比鲜明。虽然脸部做了遮掩,但丝毫挡不住自身超凡脱俗的气质。
而他眼中的女子此刻却是一口气哽在喉咙。
差一点、就差一点她就成功驯服狼群了!
如今狼群陷入沉睡,功亏一篑。
“该死的!你是谁,谁让你多管闲事的?!”凭空出来一个多事的,真是气的她肺都要炸了。
男子微微一愣,许是没想到自己不仅没得到感谢,还糟了骂,“在下见姑娘在悬崖边被狼群围攻、命悬一线,故此出手相助。”
“相助?你这是助人来了,还是助那群野狼?你可知本姑娘耗费了多少心血才将他们引至此处!”
茯苓怒火中烧,一句一步,话落步止,已到男子跟前。此刻二人距离极近,那将近5寸的身高差距迫使茯苓半仰着头看去。
男子看着似是二十八九的年纪,样子斯斯文文的,眉眼轮廓深刻清晰,双眼微垂,浓密的睫毛遮住了半边。背对月光下,他的束发金冠及白袍,都仿佛被镀了层银白色的光晕,竟看的她有些发昏。
呼吸之间,她闻到这个男子身上有一种她很熟悉的味道,可是想不起来在哪里闻过。这个味道使她逐渐平息了怒火,反而急切地在脑海中搜寻这莫名的熟悉感,但却毫无线索。
与此同时,男子也微微低头,望着面具下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正在他身上打转。
二人对视中,白衣男子先收回了视线,后退一步,眼神中似是有些许躲闪,随后苦笑着开口:“既是在下耽搁了姑娘,那在下就赔个不是可好?”
茯苓此时正被这味道带来的镇静包围,她内心挣扎着、攥着玉笛的手紧了又紧,伤口重复撕裂再一次泵出了鲜血,但她躁动的怒火却已经平息了。
“多事的,你叫什么?”
“在下天季。”
“你可有见过我?”
“在下从未见过姑娘。”
茯苓紧皱着眉,她确定与眼前的人是初次见面,可为什么他的味道却是如此熟悉?
宋风晚是宋家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她与未婚夫交往一年,原本打算将终身托付,哪知道渣男竟然背叛了这段感情。为了报复,宋风晚立志追上渣男最惧怕的男人!傅沉是傅氏集团总裁,他心狠手辣且不近女色。可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大佬身边竟然多了一个小丫头……
本来苏尘以为自己很幸运,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结果在新婚夜便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妻子竟然长出了白毛,原来是一个僵尸!吓得他立马觉醒了系统,马上开始对抗起了僵尸。幸好有系统作为辅助,这才然苏尘得以有机会对抗,而他也开始自己的真正逆袭之路,就看谁才是最终的赢家了。
萧珍珍不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女,她是一名穿越者,还是胎穿。她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她娘亲就给她定了一桩娃娃亲,娃娃亲对象是隔壁村的沈钧。萧珍珍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时候,她娘亲就告诉她隔壁村的沈钧有多了不起,五岁的时候,娘亲就教她如何讨好某人。六岁那年,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从此被他养着……
一场意外过后,苏棠发现自己没有一命呜呼,而是魂穿进她之前看过的一本玛丽苏小说里。原主跟她同名,是书中十项全能的恶毒女配,因为想不开跟女主抢男人抢家产,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凄惨而死的下场。抢男人哪有搞钱香?苏棠拒绝书中安排的狗血剧情,开启自己的精彩人生!什么?人人畏惧的大反派白栩住在她隔壁?这小孩都饿的皮包骨了,可怜的模样一点都不像反派啊!